高富宅,曾任海南省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3年9月,高富宅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富宅
- 國籍: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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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2004.10--2005.09海南省三亞市國土局助理調研員
2005.09--2008.07海南省三亞市國土環境資源局助理調研員
2008.07--2009.11海南省三亞市國土環境資源局副調研員、黨組成員
2009.11--2012.12海南省三亞市國土環境資源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2012.12--2013.11海南省三亞市國土環境資源局調研員
2013.11--2015.06海南省三亞市國土環境資源局副局長(正處級)、黨組成員
2015.06--2015.11海南省三亞市國土環境資源局副局長(正處級)、黨組成員(主持工作)
2015.11--2016.06海南省三亞市國土資源局局長、黨組副書記(試用期一年)
2016.06--2017.02海南省三亞市國土資源局局長、黨組書記(試用期一年)
2017.02—2019.02海南省三亞市國土資源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9.02--海南省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三亞市海洋局局長,三亞市測繪地理信息局局長
人物事件
公開通報
2019年4月22日,生態環境部通報7起典型案例問責情況:海南省三亞市政府違規干預執法,致使違法建設行為長期未得以制止。中央環保督察發現,2012年以來,三亞小洲島產權式度假酒店項目突破規劃許可,在三亞珊瑚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海岸帶200米範圍內違法建設,三亞市政府多次干預市綜合執法局對該項目的執法活動,要求相關部門為違法項目完善手續。省海洋部門及三亞珊瑚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部門對自然保護區法定區域沒有實施有效保護,未及時制止和查處自然保護區內違法建設行為。
海南省按照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許可權,共問責19名幹部(其中2人與三亞珊瑚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違規建設項目整改不力問題合併問責)。其中,給予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高富宅(時任三亞市國土環境資源局副局長)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
審查調查
2023年3月,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高富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海南省紀委監委駐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三亞市監委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3年9月,海南省紀委監委駐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紀檢監察組、三亞市監察委員會對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高富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高富宅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消費卡,違規將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土地使用權出讓,違規辦理土地開發事項,非法處置違法建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土地審批、土地出讓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高富宅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將公權力當成謀取私利的工具,肆無忌憚收錢斂財。其行為已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高富宅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三亞市監察委員會研究,決定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違紀通報
2023年12月,海南省紀委監委通報六起破壞營商環境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三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高富宅干預插手土地使用權出讓問題。2016年,高富宅利用擔任三亞市國土資源局局長職務上的便利,授意其下屬將三亞某公司三個具有排他性條款作為競買人報名條件編入某地塊掛牌出讓公告,以此幫助該公司競得該地塊使用權,其行為破壞土地出讓公開公平市場環境。此外,高富宅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8月,高富宅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