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公安局是一個政府工作部門,辦公地點位於高密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密市公安局
- 辦公地點:高密市
- 單位性質:政府部門
- 局長:范海
機構職能,現任領導,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市公安工作的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領導和指揮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我市社會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組織對違法犯罪信息的綜合分析、研判,分析研究形勢,制定預防、打擊對策和措施。
(三)負責全市公安隊伍管理和建設工作,並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組織開展全市公安宣傳和公安系統的表彰獎勵活動;組織實施全市公安機關督察工作。
(四)組織實施案件的偵破工作;偵破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刑事犯罪案件、治安案件及經濟犯罪案件;組織指揮重大系列案件的偵破和全市性的集中打擊、搜捕、堵截等統一行動。
(五)負責全市治安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組織、指導重大治安事故、群體性事件處置工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戶籍工作;指導、監督開展治安保衛工作。
(六)依法承擔執行刑罰工作,負責高密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出入境管理和邊防治安管理工作。按規定承擔出境、入境和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在市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八)組織實施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公安機關的指揮系統和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的研究和建設、套用。
(九)組織實施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保衛工作;監督、檢查、指導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
(十)組織實施全市公安機關裝備、被裝和經費等警務保障標準、制度。
(十一)組織實施全市公安機關開展禁毒、緝毒工作;承擔市禁毒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按規定負責機動車輛登記、駕駛人管理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對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及重要基礎設施、重點建設工程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四)負責消防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協調、組織全市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和公安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高密市公安局局長:范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