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安市鹽務局
- 所屬地區:高安市
- 單位屬性:國家機關
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國家、省、市各級人民政府頒布的鹽業法規、規章。
高安市鹽務局
2、接受民眾舉報,依法制止、糾正鹽業違法行為,查處鹽業違法案件。
3、依據鹽業法規、規章和有關法律、法規,對全市鹽業市場檢查、整頓。
4、實施食鹽專營,嚴格執行鹽價,落實購銷計畫,保證人民民眾生活所需,滿足食品加工及畜牧、漁業等的食鹽需求。
5、嚴格按照計畫調運原鹽、工業用鹽,保證果品加工、鍋爐、工礦企業等用鹽單位及個人的用鹽需要。
6、保證國家儲備鹽的合理庫存。
機構設定:
內設綜合辦公室、食鹽專營部、鹽政稽查隊,下設鹽業批發部。
附註: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宜春公司高安分公司與是鹽務局實行二塊牌子,一套人馬,政企合一、合署辦公,負責全市鹽產品的供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