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統計局

高安市統計局

高安市統計局,根據《中共高安市委、高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高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高發〔2010〕17號)精神,保留高安市統計局,正科級,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高安市統計局局長:付曉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安市統計局
  • 外文名:Gao'an Statistics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付曉鴻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完成國家和省統計調查任務;檢查監督統計法規的實施情況,查處各類統計違法違紀行為。
(二)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以及統計調查計畫;研究制訂全市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和擬訂統計標準,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
(三)指導和協調全市統計業務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性的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及有關專項調查;審核市直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及調查方案。
(四)為市委、市政府制訂政策、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供統計資料,並對全市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預測、檢查和監督,為市委、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五)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經濟、社會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統計公報以及有關普查和專項調查公報;發布社會經濟統計信息。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指導基層單位加強統計基礎建設。
(七)管理城市、農村地方調查隊,組織協調全市城市、農村調查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稱評審有關工作;組織指導全市統計工作的科研、教育、宣傳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統計局設5個職能股:
(一)秘書股
綜合協調管理本局行政政務信息的傳遞與反饋及文秘、機關後勤、機構編制、勞動人事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職務評聘及資格考試工作;負責管理地方、國家統計系統的統計事業費和財務工作,監督管理好本單位的國有資產。
(二)綜合法規股
對全市經濟、社會科技發展狀況進行監督、分析和預測,提出綜合性的客觀經濟分析報告;對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長遠目標和巨觀戰略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論證,並提出巨觀調控的諮詢建議;組織實施新國民經濟核算制度;負責國內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資產負債核算,進行總供給與總需求的測算;整理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分析研究報告;組織實施國家、省、宜春市和本市的統計體制改革方案,組織統計法律、法規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檢查處理統計違法案件,承辦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負責統計登記等項工作。
(三)工交基建統計股
組織實施工業、運輸、郵電企業和能源,原材料統計調查制度,蒐集、整理和提供上述各項生產經濟活動及行業的統計數據,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工業、運輸、郵政電信業及能源、原材料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施工企業的統計調查制度;蒐集整理和提供統計數據,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歸口管理房地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業統計以及企業調查工作、組織指導固定資產投資和建築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四)農業統計股
組織實施農業統計調查制度;蒐集、整理、提供農業和農村社會經濟統計數據,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進行統計分析,組織指導農村統計基礎工作。
(五)社會財貿股
組織實施商貿企業、飲食業、旅遊業等統計調查制度,蒐集、整理和提供統計資料及經營活動情況,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進行統計分析,組織指導上述各項統計基礎工作;組織實施人口和勞動統計調查制度,蒐集、整理和提供人口、勞動力及其就業狀況、各行業從業人員和勞動報酬的統計數據,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進行統計分析,組織指導該項統計的基礎工作;組織實施社會科技和服務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統計調查制度,蒐集、整理和提供科技發展、技術進步及服務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的統計數據,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社會和科技統計的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人員編制

市統計局行政編制12名,工勤編制1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職數5名。

現任領導

高安市統計局局長:付曉鴻

事業單位

市統計局下設1個事業單位
高安市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副科級,事業編制4名,全額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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