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縣審計局

高唐縣審計局

高唐縣審計局是高唐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唐縣審計局
  • 辦公地址:高唐縣湖西路42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縣審計工作。負責對全縣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中央和省、市、縣相關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以及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直接審計、調查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和核查事項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起草審計工作規範性檔案和辦法並監督執行;制定全縣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和年度審計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起草財政經濟及其相關的規範性檔案和辦法;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縣政府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向縣政府報告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建議:
1.縣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級決算草案編制,縣直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
2.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省、市、縣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3.使用縣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4.縣投資和以縣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5.縣屬國有和縣政府規定的縣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6.縣政府部門管理和其他單位受縣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由縣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和程式,組織實施對縣管幹部及依法屬於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與縣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對公務支出和公款消費開展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
(七)加強對巨觀政策的研究,組織實施對國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巨觀部署落實情況的跟蹤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
(八)組織實施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九)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區政府裁決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十)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十一)制定審計信息化建設規劃、制度並組織實施,加強審計數據採集、管理和使用。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會議組織、文稿審核、財務、人事、黨建、計畫編制、信息化等工作
(2)法規審理科
主要職責:負責審計項目審理、普法教育以及對內部審計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其他事項
(3)行政事業審計科(掛財政金融審計科牌子)
主要職責:負責農業、教科文衛、社會保障等審計項目;組織審計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級決算草案,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省級、市級、縣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起草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起草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審計工作報告;其他事項
(4)企業審計科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審計縣屬國有和國有資本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以及財務收支以及這些企業境外國有資產投資、運營和管理情況;其他事項
(5)事業單位情況
下設副科級事業單位高唐縣經濟責任審計服務中心,職能:為審計提供輔助性工作並提供專業技術服務,縣審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張彩梅
高唐縣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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