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人物事件,
人物簡介
駱希哲,2009年12月28日任陝西省文物局督察與安全保衛處處長。2013年8月,因涉嫌受賄罪被刑拘、逮捕。
人物事件
西安市雁塔區檢察院指控稱,2010年初,西安北方信息產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方公司)副總經理劉某結識了時任省文物局督察與安全保衛處處長的駱希哲。交往中,劉某請駱希哲在安全防範和消防系統工程項目方案評審、工程竣工驗收等方面對北方公司予以照顧,並承諾感謝,駱希哲應允。
2010年,由駱希哲簽字同意,北方公司承建的6個安防類工程及5個消防類工程順利通過省文物局的方案評審。同年初,劉某約駱希哲在豐慶公園附近一個盲人按摩店按摩時,送給他1萬元現金;同年4月17日,應駱希哲要求,劉某在開元商城為其購買了一部價值3.7萬元的佳能相機;同年12月底,劉某在自己車裡送給他5萬元現金。
2011年,由駱希哲簽字同意,北方公司負責的16個安防類工程和1個消防類工程順利通過省文物局的方案評審,劉某分三次送給他10萬元現金;2012年,該公司4個安防類工程、16個消防類工程順利通過評審,並有14個工程順利通過竣工驗收,簽字者仍然是駱希哲。同年,劉某又在車裡給了他10萬元。
收受的這26萬元現金中,駱希哲將5萬元用於給兒子買房,約18萬元兌換成美元,由其妻前往美國花費,其餘用於日常個人花銷,相機則在使用中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