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勘

駁勘

駁勘,是漢語辭彙,解釋為駁回原判,重行審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駁勘
  • 拼音:bó kān 
  • 注音:ㄅㄛˊ ㄎㄢ
  • 釋義:駁回原判,重行審勘
宋史·刑法志三》:“比詔諸提刑司,取翻異駁勘之獄,從輕斷決。”《元典章·刑部二·斷獄》:“雖經按察司審録無寃,中間卻有漏落情節,追勘不完,以致再行駁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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