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景夏(1663—1741),字樹仁(一作樹臣),號伯陽,清浙江桐鄉人。少年喪父,設館授徒,以奉養祖母和母親。為人精敏有氣略,好讀史書,歷代政典張弛利病,無不究悉,且通曉時務。康熙三十二年(1693)舉人。至52歲,選授陝西長安縣知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馮景夏
- 出生地:清浙江桐鄉人
- 出生日期:1663
- 逝世日期:1741
- 字:樹仁、樹臣
- 號:伯陽
人物生平,書畫特點,
人物生平
少年喪父,設館授徒,以奉養祖母和母親。為人精敏有氣略,好讀史書,歷代政典張弛利病,無不究悉,且通曉時務。康熙三十二年(1693)舉人。至52歲,選授陝西長安縣知縣。
時清軍出征準噶爾,景夏預備軍糧車馬,政務紛繁,而處置裕如,案無留牘。以督民開墾邊地,升山東膠州知州。州境濱海,河道多水患,率民築堤以防潮溢,受民愛戴,命名為“馮公堤”。後被誣侵貪軍需而革職。
雍正四年(1726),復起用為安徽廬州府知府。治廬寬嚴得度,農田豐收。旋升蘇、松、常、鎮、太督糧道。此四府一州糧儲甲天下,而糧政混亂,奸弊叢生。景夏乘小舟,微服雜農民中,入倉廒視察,遇有浮收中飽者,即繩之以法,群情大快。原收糧鐵斛形式方扁,口徑8寸5分,難以劃一。景夏改制小口斛(口徑5寸5分、底廣1尺6寸8分、高1尺2寸5分,容量同於舊制),又於斛口鑲以鐵脊,不能滯留粒米,使糧吏無法浮收。此法上報漕督,三上三駁回,後得江蘇巡撫彭維新同意試行,10餘年後,積弊漸除。後經奏請朝廷命戶部按小口式改鑄鐵斛,頒各省改制,通行全國。時人稱小口斛為“馮斛”。升安徽按察使,轉江寧布政使,未到任,召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年70,授刑部左侍郎。未幾,以疾告歸,僑居嘉興,以著述自娛。卒後,蘇松鄉民聞喪來哭者數百人。光緒元年(1875),入祀鄉賢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