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峰(陽泉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原機關黨委書記、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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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峰,男,漢族,1963年6月生,山西平定人,大學學歷,199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陽泉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機關黨委書記、主任。

2023年5月訊息,馮峰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馮峰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歷任陽泉市勞動局辦公室主任,陽泉市失業職工保險所所長,陽泉市勞動局職業介紹服務中心主任,陽泉市勞服企業管理處主任,陽泉市就業指導中心主任。
2020年12月,任陽泉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主任。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3年1月,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訊息,陽泉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主任馮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陽泉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5月訊息,日前,經陽泉市委批准,陽泉市紀委監委對陽泉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機關黨委書記、主任馮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馮峰身為黨員領導幹部,本應遵紀守法、忠於職守,但其大肆進行權錢交易,損公肥私,訂立攻守同盟,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在填報《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時,不如實報告個人房產情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縱容默許下屬長期不在崗,在違規經營公司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
馮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陽泉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陽泉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馮峰開除黨籍處分;由陽泉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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