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雨山區民政局

馬鞍山市雨山區民政局

馬鞍山市雨山區民政局是馬鞍山市雨山區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為馬鞍山市雨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鞍山市雨山區民政局
  • 所屬地區:馬鞍山市雨山區
  • 所屬部門:馬鞍山市雨山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省、市有關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協助做好轄區內公墓審批工作,負責轄區內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等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負責落實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負責落實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四)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五)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負責全區社會救助工作,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和居民經濟狀況核對工作;負責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發放工作。
(六)擬訂全區行政區劃和行政區域界線管理的規定;負責邊界線日常管理工作,創建平安邊界;負責調處邊界線爭議,向政府提供仲裁建議;指導鄉鎮、街道開展行政區劃工作。
(七)負責全區地名標準化建設和地名標誌設定;負責全區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審定;負責地名文化建設、保護歷史地名;指導鄉鎮、街道開展地名管理工作。
(八)負責落實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擬定全區社區建設工作有關措施或規定,指導村(居)民委員會貫徹實施村(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和協調村(居)務公開、修訂(制定)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做好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推動社區建設健康發展。
(九)負責全區婚姻登記、兒童收養登記和殯葬管理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倡導節儉、文明辦事的新風尚。
(十)負責落實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一)負責與行政機關脫鉤後的行業協會商會以及直接登記管理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指導業務主管單位抓好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與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內設機構

低保中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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