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衛生健康、中醫藥事業發展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標準規劃。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擬訂政策規劃,依法制定有關地方技術規範。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衛生健康工作方針,全面加強黨的建設,指導全區醫療機構加強黨建工作。統籌規劃全區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全區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全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全區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深化基層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全區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省級、市級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執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牽頭落實《菸草控制框架公約》。
(七)按許可權制定並監督實施全區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按要求執行上級有關管理辦法,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按許可權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地方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貫徹執行計畫生育政策。
(九)指導全區衛生健康工作,指導並牽頭實施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保健有關工作。
(十一)按照上級有關要求,承擔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及臨床用藥等監督管理責任。負責監督和協調醫療、研究機構的中西醫結合工作,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承擔保護瀕臨消亡的中醫診療技術和中藥生產加工技術責任,組織開展中醫藥推廣、套用和傳播工作。
(十二)指導區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三)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區政府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區政府地方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區紅十字會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職能轉變
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馬鞍山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深化基層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三、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全區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擬定並執行生育政策,研究提出我區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全區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國家、省、市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區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區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全區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全區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全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區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1.衛健委黨委辦公室。綜合協調黨建、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值班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擔全區衛生健康工作年度目標責任檢查考核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安全生產、保密、綜合治理、政務公開、信訪等工作;組織協調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編制全區衛生人才規劃,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委機關和下屬單位幹部管理工作及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委機關和下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衛生行業職稱考核工作;組織指導衛生管理幹部崗位培訓工作。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科研基地建設,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參與擬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和全科醫師培訓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衛生健康宣傳、公眾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的目標、規劃、政策和規範,指導全區衛生健康宣傳網路建設;承擔衛生健康科普業務宣傳工作。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協調工作。
2.醫政醫管辦公室。醫政醫管方面。擬訂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有關地方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醫院藥事、臨床實驗室管理等工作,參與藥品、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管理工作。指導轄區醫療機構評審評價工作,擬訂轄區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中醫藥管理方面。承擔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及臨床用藥等監督管理責任。負責監督和協調醫療、研究機構的中西醫結合工作,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承擔保護瀕臨消亡的中醫診療技術和中藥生產加工技術責任,組織開展中醫藥推廣、套用和傳播工作。藥政方面。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國家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承擔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與組織協調工作。
3.公衛應急辦公室。擬訂全區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防控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發生和疫情蔓延,承擔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擬訂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開展地方病防治工作,完善地方病防控體系,防止和控制地方病發生和疫情蔓延。擬訂衛生應急處理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政策、制度、預案和規範措施;指導和推進全區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指導和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總結評估等工作,協調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其他突發事件預防控制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的防控和應急措施;對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貫徹食品安全標準,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辦區政府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區政府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區紅十字會的日常工作。
4.規劃信息辦公室。承擔健康安徽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統計工作。負責健康產業規劃、政策制定和實施工作。制定全區愛國衛生運動規劃、標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共同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指導協調城鄉社會性公共衛生工作,組織動員民眾參與愛國衛生活動和民眾性的社會衛生監督;開展全民健康教育,普及衛生科學知識;開展健康城市建設;負責衛生城鎮、衛生村、衛生先進單位的建設和考核;指導開展除害滅病活動和農村改水改廁統計工作。承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牽頭履約工作。承辦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醫改方面。研究提出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的規劃、政策和措施建議,督促落實領導小組會議議定事項;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工作、基層醫改;承辦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
5.委核算中心。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項目資金管理、內部和對下屬單位的審計工作。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指導、監督社會撫養費管理;組織推進重點衛生計生項目的落實工作。
6.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辦公室。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婦幼健康。擬訂婦幼衛生、生育技術服務政策、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
7.老齡健康管理辦公室。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老齡工作委員會、委機關工會的具體工作。
8.法規監督辦公室。組織起草衛生健康地方規範性檔案,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計畫生育綜合監督工作,按照職責分工承擔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和計畫生育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公共場所、飲用水安全、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督辦重大違法案件,指導規範綜合監督執法行為。承擔衛生健康類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監督檢查。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現任領導
黨委書記、主任:李菲
主任:蘇曉煒
獲得榮譽
2020年12月,被授予“安徽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