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公安局

馬鞍山市公安局

馬鞍山市公安局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鞍山市公安局
  • 地點:馬鞍山市雨山區九華東路2017號 
  • 性質:公安機關
  • 局長程彰德 
  • 郵編:243000
機構設定,主要職能,現任領導,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治部、組織人事科、宣傳科、離退休幹部管理科、審計科、財
馬鞍山市公安局
務科、後勤裝備科、法制科(市勞教委員會審批辦公室)、信息中心(科技科、信息通信科、機要科)、出入境與外國人事務管理科、警衛處、信訪科、行政審批科、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市禁毒委員會辦事機構)。

主要職能

(一)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賦予的權利與義務,根據國家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部署,領導和指揮全市公安工作。
(二)貫徹執行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發布市公安局公安工作制度;研究制定我市公安工作的目標、任務和措施。
(三) 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四) 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偵查工作,組織、協調和承擔全市重、特大案件的偵破工作。
(五) 組織指導全市治安管理工作,指揮、協調和依法查處重大治安案(事)件和群體性事件;依法對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爆炸物品和特種行業等治安行政工作的管理。
(六)依法管理中國公民出入境和外國人在我市境內居留、旅行等事宜;負責查處外國人違反出入境法律案件和協查外國人在我市違法犯罪活動;受理外國人簽證、證件等。
(七) 協助上級公安機關、消防機關管理消防部隊;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公安消防工作。
(八) 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承擔機動車輛和駕駛員管理工作。
(九)指導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負責全市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監督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公安機要通訊工作。
(十一)指導、監督對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對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的管理工作;負責對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看押管理;承擔對行政拘留人員管教轉化及吸毒人員的強制戒毒工作。
(十二)組織對恐怖活動的防範、偵查和打擊工作。
(十三) 承擔市勞動教養委員會業務工作,負責勞動教養案件的審理報批。
(十四)組織實施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同志以及重要外賓在我市活動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五) 研究制定公安科學技術工作措施,組織實施公安信息技術、通信技術、刑事技術等建設工作。
(十六)擬訂和管理全市公安現代化裝備、被裝、經費等警務保障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財務和審計工作。
(十七)組織和管理全市公安隊伍建設、人民警察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訓、考試考核、表彰獎勵、工資優撫、宣傳及文職人員管理等工作。
(十八) 組織和開展全市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查處和督辦全市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十九)指導和管理全市各企事業單位、要害部位及重要工程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對全市保全隊伍的管理和業務指導。
(二十) 承辦省公安廳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馬鞍山市公安局

現任領導

馬鞍山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程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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