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是主管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的市政府直屬機構。參照省人民防空辦公室“三定”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鞍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 所在城市:馬鞍山市
- 內設機構:4個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人民防空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人民防空規範性檔案;擬訂全市人民防空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
(二)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指揮工作。組織制定城市防空襲方案及保障方案,監督檢查城市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計畫的落實;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指導防空防災專業隊伍和民眾防空隊伍建設與訓練工作;監督、指導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工作。
(三)負責人民防空通信和警報建設工作。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規劃;組織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建設和管理;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通信和管理;協調、監督、保障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的暢通。
(四)組織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與管理。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參與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地下工程和應急避難場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對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設實施管理;依法對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五)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平戰結合工作。負責對已建公用人民防空工程進行維護管理和開發利用,對開發利用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管理及開發使用實施指導和監督檢查;承擔政府賦予的搶險救災工作,參與政府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規劃、方案擬訂,參與構建指揮平台、整合相關信息資源、組織疏散安置等相關服務和保障任務。
(六)負責人民防空依法行政工作。
(七)組織開展人民防空防災宣傳教育,制定人民防空宣傳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人民防空防災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科研成果。
(八)編制人民防空年度預決算,管理使用人民防空經費和國有資產。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馬鞍山軍分區、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1、綜合協調機關行政事務,負責文電、會務、檔案、保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衛、信訪、政務公開和信息等工作;
2、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計畫生育、對外聯絡和接待等工作;
3、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4、管理人民防空經費和國有資產並實施監督檢查;
5、擬訂人民防空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年度預決算;
6、參與人民防空建設投資方案的可行性研究及經費管理和竣工決算;
7、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
8、負責人民防空依法行政工作,擬訂人民防空規範性檔案,對人民防空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與人民防空行政審批重大事項的研究決策;
9、負責違反人民防空法律、法規的查處工作,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有關工作。
(二)指揮通信科(應急救援科)
1、擬訂全市人民防空組織指揮規劃;
2、擬訂城市防空襲各項預案,組織計畫疏散安置保障工作;
3、指導重要經濟目標單位制定防空襲行動方案並進行監督檢查;
4、擬訂本級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建設規劃;
5、協調指導民眾防空組織的組建和業務訓練;
6、組織實施人民防空教育、宣傳工作;
7、參與政府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方案擬訂,整合相關信息資源,構建指揮平台,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8、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組織指揮科研和平戰結合功能轉換等相關工作。
(三)工程管理科
1、擬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年度計畫、平戰結合轉換方案和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規章制度;
2、負責組織實施人民防空指揮工程、專用人民防空工程、公用人員掩蔽工程和疏散幹道工程的建設管理;
3、參與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地下工程及應急避難場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
4、參與人民防空行政審批重大事項的研究決策,參與人民防空依法行政工作;
5、負責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設計方案、施工圖審查監督、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等管理工作;
6、依法對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維護管理進行監督檢查,指導人民防空工程平戰結合、開發利用工作;
7、承擔人民防空工程科研管理,負責人民防空工程設計、監理、質監監督等資質管理,做好人民防空工程技術培訓。
(四)行政審批科
1、負責人民防空行政審批業務的受理與辦理工作;
2、負責受理業務的聯繫、協調、督辦及報告;
3、負責人民防空行政審批工作與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聯繫、協調工作;
4、負責人民防空辦公室駐行政服務中心視窗的運行與管理;
5、組織實施人民防空辦公室行政審批所需的現場勘查、核查與檢驗等相關工作;
6、參與人民防空依法行政工作。
人員編制
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行政編制12名。
領導職數為: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級領導職數6名(含機關黨支部科級領導職數1名)。
現任領導
主任:趙倫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