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關縣環境保護局,政府機關單位,機關設6個內設機構,即:秘書股、規劃財務股、環境影響評價股、污染防治股、自然生態保護股、核安全與輻射環境管理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關縣環境保護局
- 性質:政府機關單位
- 隸屬單位:馬關縣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龍興才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下設單位,
主要職責
根據中共馬關縣委 馬關縣人民政府的批覆,馬關縣環境保護局主要職責如下:
(一)貫徹實施黨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政策及實施辦法。組織編制馬關縣環境保護規劃和功能區劃;參與制定國民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國土規劃、區域開發規劃、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參與審核城市總體規劃;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
(二)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各鄉(鎮)人民政府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協調解決縣域環境污染糾紛。
(三)承擔落實污染減排目標的責任。組織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負責督查、督辦、核查各有關單位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總量減排考核工作。
(四)負責提出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建議,負責編制縣級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安排計畫,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計畫;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重點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
(五)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職責。對屬縣級審批許可權的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涉及環境保護的規範性檔案提出有關環境影響方面的意見,組織對縣級有關綜合規劃和專項規劃環境影響評價進行審查,按照國家和省、州人民政府規定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
(六)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全縣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光、固體廢物、危險廢物、有毒化學品、持久性有機污染物以及機動車尾氣等污染防治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執法檢查,對污染治理設施的運營管理情況實施監督;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鎮和農村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指導協調環境污染防治工作。
(七)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擬訂全縣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提出國家級和省、州級自然保護區新建和調整的審批建議;指導、協調、監督各類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石漠化防治工作;協調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牽頭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物種資源保護(含生物遺傳資源)和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八)負責核安全、輻射安全、放射性廢物監督管理工作。參與核與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對核設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電磁輻射、核技術套用、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實行統一監督管理;對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設施實施監督管理。
(九)負責環境統計、監測和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實施地方性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編制全縣環境質量報告書,統一發布馬關縣環境監測信息,及時、準確發布重大環境質量信息,定期發布重點區域和流域環境質量狀況。
(十)組織全縣環境保護科技發展、環境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管理環境保護科技成果。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和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十一)負責全縣環境保護對外合作交流工作。提出環境保護對外交流合作的建議,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組織協調環境保護國際條約在馬關縣的履約工作,參與處理涉外的環境保護事務;組織開展縣域內的環境保護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二)負責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方案,開展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指導綠色創建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組織環境保護系統業務培訓。
(十三)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龍興才(局 長):主持全局行政工作,主抓人事、財務工作。
楊朝坤(黨組書記):主持局黨組全面工作,主抓全局幹部職工思想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彭 波(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縣環境監察大隊、安全生產、信訪工作。
寧 剛(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規劃財務股、環境影響評價股、都龍環境監察大隊工作。
晏孝俊(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污染防治股、自然生態股、扶貧工作。
謝月英(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秘書股、核安全與輻射環境管理股、縣環境監測站、工、青、婦工作。
內設機構
<!--出處:-->
根據馬關縣環境保護局主要職責,馬關縣環境保護局機關設6個內設機構,即:秘書股、規劃財務股、環境影響評價股、污染防治股、自然生態保護股、核安全與輻射環境管理股。
<!--出處:-->
下設單位
根據馬關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的通知,馬關縣環境監測站主要工作職責如下:
(一)貫徹執行《環境保護法》、《環境監測管理辦法》、環境監測規範等各項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轄區內環境常規監測任務,分析,收集、儲存和整理環境監測數據資料,定期向同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呈報本縣環境質量狀況和污染動態的技術報告。
(二)依法開展全縣環境質量監督性監測。對環境各要素(空氣、水、聲等)進行監測,編制環境監測各類報告,及時準確、科學系統地掌握和評價環境質量狀況及發展趨勢。
(三)依法開展全縣環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對全縣污染物排放狀況實時進行監測,及時準確地掌握污染源排放狀況及其變化趨勢。
(四)承擔縣轄區內建設項目環保 “三同時”和污染源限期治理項目竣工驗收監測、環境影響評價現狀監測、污染防治設施檢查的監測和排污申報覆核監測工作。
(五)負責環境污染事件的調查監測工作。
(六)負責環境管理、環境規劃、污染防治的環境監測工作。
(七)開展委託監測、環境監測技術服務工作。
(八)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