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鎮社區居民委員會是2013年6月廢止的地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鎮社區居民委員會
- 羅馬字母拼寫:Mǎ Zhèn Shèqū Jūmínwěiyuánhuì
- 廢止年份:2013年6月
- 性質:歷史地名
地名含義,歷史沿革,
地名含義
馬鎮:引指轄區內有馬鎮自然鎮之意。
歷史沿革
1990年7月,為便利於對非農業人口的集中統一管理,經馬鎮鄉黨委政府決定,成立馬鎮鄉居民委員會,2002年3月,馬鎮鎮居民委員會一分為二,馬公橋以東設立湖莊居民社區,以西設立新馬居民社區。2005年8月,原湖莊、新馬的居民委員合併設立馬鎮社區居民委員會與霞客村村居合一。2013年6月,經市政府批准,撤銷馬鎮社區居民委員會,設立徐霞客社區和北渚社區,故馬鎮社區居民委員會地名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