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連窪街道

馬連窪街道

馬連窪街道,北京市海淀區下轄街道,位於海淀區區境中部偏東。面積10.74平方千米,總人口106585人(2010年)。轄梅園、菊園、竹園、天秀花園、蘭園、水利總隊、百草園、農大、農科、63919部隊、肖家河、百旺家苑、天秀古月園、圓明園別墅、西北旺、百旺茉莉園16個社區。馬連窪街道辦事處駐馬連窪北路8號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馬連窪街道
  • 外文名稱:Malian Wa Street
  • 行政區類別:街道
  • 所屬地區:北京市海淀區
  • 下轄地區:下轄16個社區
  • 政府駐地:北京市海淀區馬連窪北路8號院
  • 電話區號:010
  • 郵政區碼:100094
  • 地理位置:北京市海淀區中部偏東
  • 面積:10.74平方千米
  • 人口:106585人(2010年) 
  • 方言:北京話
  • 氣候條件:溫帶濕潤季風氣候區
  • 著名景點:梅園
  • 車牌代碼:京
  • 成立時間:2000年3月30日
地理位置,歷史沿革,行政區劃,街道職能,

地理位置

馬連窪街道位於北京市海淀區區境中部偏東。
馬連窪街道

歷史沿革

馬連窪街道成立於2000年3月30日。
2002年初,正式接管“撤村並街”的肖家河村(原屬海淀鄉);同年,將原樹村劃歸萬柳地區辦事處;12月接收京密引水渠以西原由東北旺鄉管理的黑山扈自然村;原轄17個社區,經過合併、轉制和轉出,轄肖家河、梅園、菊園、61886部隊、竹園、農業大學、東馨園、農科、天秀花園、63919部隊、蘭園、水利總隊、北路1號院、百草園14個社區。
2002年末,面積5.5平方千米,戶籍人口4.2萬人,外來人口3.2萬人。辦事處駐菊園小區內東居物業北樓及聯萬莊賓館3-4層。
2005年,將西北旺鎮百草園地區、百旺新城地區劃歸馬連窪街道管轄;調整後,馬連窪街道範圍:東至軟體園西路—東北旺西路—原馬連窪街道東部分界線,南至北五環路中心線,西至京密引水渠—西北旺新村西路,北至西北旺環路—後廠村路。2008年轄15個社區。

行政區劃

2011年轄16個社區。
馬連窪街道行政區劃馬連窪街道行政區劃
【2011年代碼及城鄉分類】110108020:
~001 111梅園社區
~002 111菊園社區
~003 111竹園社區
~006 111蘭園社區
~007 111水利社區
~009 111百草園社區
~011 111農大社區
~012 111農科社區
~013 11163919部隊社區
~014 111肖家河社區
~015 111百旺家苑社區
~016 111天秀古月園社區
~017 111農大南路社區
~018 111西北旺社區
~019 111百旺茉莉園社區
以上參考資料來源

街道職能

街道黨工委職責
l、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決定,協調轄區內社會單位,團結、組織黨員和民眾,保證黨和政府各項任務順利完成。2、討論決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社區建設和社區服務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3、領導街道辦事處、人民武裝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民眾組織,支持和保證行政組織、民眾自治組織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開展工作。
4、加強街道黨組織的自身建設,充分發揮街道黨組織領導核心、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對轄區內經濟社會組織加強政治領導
5、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認真抓好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工作。
6、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本街道幹部的教育培養選拔考核和監督工作。
7、組織制定社區黨的建設規劃,協調指導社區單位黨的組織和社區在職黨員積極參加社區政治生活,對專業管理部門派駐機構負責人進行考核、監督。8、領導社區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馬連窪街道社區馬連窪街道社區
9、密切聯繫民眾,做好民眾工作,及時化解人民內部矛盾,處置各種不穩定因素,確保社區的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
10、承辦區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街道辦事處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法律、法規、政策和市、區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指示,完成市、區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項任務。
2、負責居民區、街巷胡同的環境衛生和綠化美化的管理工作,組織單位和居民開展愛國衛生運動,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
3、組織和監督對違法建築、違法占用道路、無照經營以及違反市容環境衛生、綠化管理規定行為的查處工作。
4、配合市、區環境保護部門監督環境污染項目的治理。 5、協同建設主管部門監督施工單位依法施工,防治施工揚塵擾民。配合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做好居民工作,維護施工秩序。
6、對居民小區的物業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
7、組織單位和居民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創建活動。
8、制定本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規劃,並組織落實。
9、依照《北京市關於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200l年市政府第76號令),街道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轄區內重大的安全事故負責。
10、負責外來人口的綜合管理和地區交通安全工作。
11、負責計畫生育、統計、紅十字會人民調解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勞動就業工作。
12、負責擁軍優屬、民兵預備役、徵兵、人民防空等工作。
13、維護老年人、婦女、未成年人和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14、制定社區建設、社區服務發展規劃,發展社區服務設施,合理配置社區服務資源。
15、組織社區服務志願者隊伍,動員單位和居民興辦社區服務事業。
l 6、興辦社會福利事業,做好社會救助、社會保險等社會保障工作。
17、指導社區居委會工作,及時向上級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見和要求。
l 8、對居民進行法制和社會公德教育,組織居民參與社區環境整治等社會公益活動。
l 9、組織開展民眾文化、體育活動和社區教育、衛生工作,普及科學常識。
20、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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