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茂才

馬茂才,生卒年待考。明代官員,字晴江,延安安塞縣馬家溝人,天啟五年(1625)進士。曾任湖廣副兵備道、禮部郎中、西蜀參議等職,主要治理川、滇少數民族地區。

基本介紹

  • 本名:馬茂才
  • 字號:字晴江
  • 所處時代:明代
  • 出生地:延安安塞縣馬家溝
生平,備陳災變疏,

生平

馬茂才,生卒年待考。明代官員,字晴江,延安安塞縣馬家溝人,天啟五年(1625)進士。
歷任湖廣副兵備道、禮部郎中、西蜀參議等職。敢於直言上疏,為民請命。崇禎元年(1628)陝西赤地千里,終歲無雨,餓殍枕藉,哀鴻遍野。他奉命入陝調查,故里安塞人吃人的慘景使他觸目驚心。於是將沿途親見之慘景據實寫成《備陳災變疏》上奏崇禎皇帝。曾治理川、滇少數民族地區,平息苗漢紛爭,不肆殺戮。允許少數民族頭人世襲繼職。開墾荒田,立驛通道,苗漢相安生息,兄弟民族莫不稱頌其德。

備陳災變疏

崇禎二年四月二十六日疏
臣鄉延安府。自去歲一年無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間。民爭采山間蓬草而食。其粒類糠皮。其味枯而澀。食之僅可以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後蓬盡矣。則剝樹皮而食。諸樹唯榆皮差善。雜以他樹皮以為食。亦可稍緩其死。迨年終而樹皮又盡矣。則又掘其山中石塊而食。石性冷而味腥。少食輒飽。不數日則腹脹下墜而死。(此為天災,久旱無雨,民眾無食,先吃山間蓬草,再吃樹皮,又吃石塊,吃完青葉石,幾日之後就在肚子裡,因為石塊消化不了下墜而死,吃不飽,當然有搶糧食當盜賊的,家裡有餘糧的就被搶了,官府也管不住,有言,餓死是死,搶劫也是死,與其餓死,不如飽死,慘矣)
最可憐者。如安塞城西。有冀城之處。每日必棄一二嬰兒於其中。有號泣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糞土者。至次晨。所棄之子。已無一生。而又有棄之者矣。(大人都吃不飽,小孩就被丟棄,只等餓死)
更可異者。童稚輩及獨行者。一出城外。便無蹤跡。後見門外之人。炊人骨以為薪。煮人肉以為食。始知前之人。皆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不免數日後面目赤腫。內發燥熱而死矣。於是死者枕藉。臭氣熏天。縣城外掘數坑。每坑可容數百人。用以掩其遺骸。臣來之時。已滿三坑有餘。而數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幾許矣。小縣如此。大縣可知。一處如此。他處可知。僅存之遺黎。止有一逃耳。此處逃之於彼。彼處復逃之於此。轉相逃。則轉相為盜。此盜之所以遍秦中也。
然臣猶有說焉。國初每十戶編為一甲,十甲編為一里。今之里甲寥落,戶口蕭條,已不復如其初矣。況當九死一生之際,即不蠲不減,民亦有呼之而不應者。官司束於功令之嚴,不得不嚴為催科。如一戶止有一二人,勢必令此一二人而賠一戶之錢糧;一甲止有一二戶,勢必令此一二戶而賠一甲之錢糧。等而上之,一里一縣無不皆然。則見在之民止有抱恨而逃,飄流異地,棲泊無依,恆產既亡,懷資易盡,夢斷鄉關之路,魂消溝壑之填,又安得不相率而為盜者乎!此處逃亡於彼,彼處復逃之於此,轉相逃則轉相為盜。此盜之所以遍秦中也。(但是,臣還有話說(接下來就是人禍):洪武年間,以十戶人家為一甲,十甲編為一里。可是里甲戶口寥落,人煙稀少,已經不能和過去的時候相比了。而且在這天災年間,老百姓的糧食自己吃都不夠,實為九死一生也,但賦稅還是不增不減,民眾不能納稅,官吏因為上面的嚴格命令,不得不嚴加催逼徵收賦稅,如果這一家只有一二人,就另他們交一戶的錢糧。其他的也一樣,每一甲、每一縣都一樣,催科猛於虎,交不起賦稅,民眾只有逃離家鄉罷了,土地財產既然丟失就變成盜賊為禍陝西了。) 廩生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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