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爾壽家宅被劫案,此案發生於清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爾壽家宅被劫案
- 發生年代:清代
- 涉及人物:馬爾壽
- 出處:《清內閣大庫藏清代法制檔案》(台灣)
案件經過
馬爾壽家住江蘇通州鄉村,雍正十二年(1731年)二月初一日夜,一夥竊賊割開馬家蘆壁,潛入屋內,竊去衣服、稻米等物。案發後馬爾壽未能及時報案。通州知州胡廷琦在私訪中偶然查得此事,遂傳喚馬爾壽的兄弟馬行之到州衙敘明詳情。正當調查之時,如皋縣報告事主李遐被劫案內獲盜張瑞生、吳大、吳三、高二、孫八、陳群德、陳敘三等七人,供認馬樂壽家宅被竊一案是他們所為。通州知州胡廷琦即派吏目謝永言赴如皋縣會訊確供,並提案犯解往通州州衙詳審。不久,如皋縣又稱:案犯張瑞生已經病故,逸盜吳六現已抓獲。五月二十九日,如皋縣將已獲諸犯解往通州,聽候審擬。知州胡廷琦將諸犯收監,並向上司匯報辦案詳情。伙盜八人。經該知府審明,依竊盜得財律,分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