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成奸盜案,此案發生於東漢光武帝建武二十四年(公元48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成奸盜案
- 出處:《後漢書·虞延傳》
- 發生年代:東漢
- 涉及人物:馬成
案件經過
東漢光武帝建武二十四年(公元48年),外戚陰氏的賓客馬成因犯奸盜罪,被洛陽令虞延逮捕。陰氏屢次來信講情,而虞延不肯聽從,每次接到書信使榜擊馬成二百下。信陽候陰就向光武帝申訴,誣衊虞延斷獄多有冤枉。光武帝於是親自到洛陽監獄審查囚徒,虞延命令犯人申冤屈者站在東邊,無理者居西面。馬成欲往東去,虞延上前執住淨放,說他罪行嚴重,應當服法。馬成大呼冤枉,侍衛郎官用戟刺向虞延,叱使他放手。光武帝知道虞延不徇私情,便對馬成說:“汝犯王法,身自取之!”呵斥他速往西去。幾日後,馬成被依法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