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冰(杭州市公安局西湖風景名勝區分局刑事偵查大隊原一級警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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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冰,男,漢族,1969年3月出生,大專文化,中共黨員。

曾任杭州市公安局西湖風景名勝區分局刑事偵查大隊一級警長。

2022年4月,馬冰被依法開除黨籍和公職;由富陽區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冰
  • 性別:男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9年3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起訴,

人物履歷

馬冰,男,漢族,1969年3月出生,大專文化,中共黨員。曾任杭州市公安局西湖風景名勝區分局岳廟派出所一級警員、刑事偵查大隊(掛禁毒大隊牌子)三級警長、二級警長、一級警長。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1年11月,杭州市公安局西湖風景名勝區分局刑事偵查大隊一級警長馬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杭州市紀委市監委派駐西湖風景名勝區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杭州市富陽區監委監察調查。

依法起訴

2022年4月,杭州市紀委市監委派駐西湖風景名勝區紀檢監察組和杭州市富陽區監委對杭州市公安局西湖風景名勝區分局刑事偵查大隊原一級警長馬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馬冰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罔顧司法底線,毫無紀法意識,提供虛假情況、串供,負隅頑抗,對抗組織審查;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馬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馬冰開除黨籍和公職處分;由富陽區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2022年7月,杭州市公安局西湖風景名勝區分局刑事偵查大隊原一級警長馬冰涉嫌受賄罪一案在建德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馬冰當庭認罪認罰。待合議庭合議後,該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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