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縣監察委員會

香河縣監察委員會

香河縣監察委員會是由香河縣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香河縣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香河縣監察委員會
  • 成立時間:2月1日
  • 所屬地區:河北省廊坊市香河縣
  • 所屬單位:河北省廊坊市香河縣監察機關
  • 現任領導:牛靜(主任)
職權調整,機構成立,

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
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機構成立

1月31日上午,香河縣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牛靜全票當選縣監察委員會主任,並在大會現場進行憲法宣誓。隨後,經牛靜提請,香河縣人大常委會依法任命了縣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和委員。
2月1日上午,縣監委正式掛牌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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