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香河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香河縣城區管理綜合執法局於2002年正式成立,2012年更名為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是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香河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 成立時間:2002年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派出機構,人員編制,成員分工,

主要職責

(一)根據國家和省、市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擬定城市管理制度,並付諸實施。
(二)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
(三)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未經規劃批准或者違反規劃許可證規定,實施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四)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五)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六)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市區專業市場外經營,無照商販的行政處罰權。
(七)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侵占城市道路兩側人行道及公共場地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八)履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
(九)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負責城市管理相關規定、通告、通知等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宣傳、貫徹落實工作。
(十)負責受理上級批轉的信訪案件和民眾舉報案件及辦理縣人大、政協建議、提案工作。
(十一)執法範圍:負責東到潮白河西岸、南到雙安路、西到香河安平開發區、北到京瀋高速第一出口的綜合執法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香河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設定12個職能股(室、隊):
(一)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行政事務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負責機關會議的準備、組織、協調、記錄、會議紀要起草工作;負責機關科室的綜合協調及全局各項工作的督促、檢查工作;負責檔案起草、文電處理、檔案管理、印鑑管理和信息處理工作;負責受理信訪案件和民眾舉報案件及辦理縣人大、政協建議、提案工作;負責對外接待、機關福利工作;負責機關國有資產及後勤管理工作;負責保衛、安全、值班、保密工作;負責工青婦工作、老幹部工作和計畫生育工作。
負責《罰沒許可證》、《收費許可證》的辦理、審驗、年檢工作;負責罰沒、收費票據的領取、登記、發放、收繳工作;負責罰沒、收費款項管理工作;負責編報財務報表工作;負責財務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編報年度經費預算支出計畫和專項經費預算計畫,並按財政部門批准的預算支出計畫,籌措資金,合理安排經費支出;負責財務審計、審核、匯總及日常財務工作。
(二) 人事股
負責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工作;負責調配、考核、獎懲任免、辭退、培訓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評聘、考核、驗證工作;負責年終考核、晉職、晉級晉升工資檔次和福利待遇工作;負責工勤人員的招錄、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工作;負責人事檔案管理、統計工作。
(三) 法制股
負責行政複議案件、行政訴訟案件、聽證案件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的答辯、應訴、聽證主持和強制執行申請等有關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立案、行政處罰決定等的審批工作;負責其它訴訟、應訴案件的有關工作;負責有關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宣傳貫徹落實工作;負責法制工作課題調研、起草法制工作總結報告和規範性檔案;負責對執法工作的細化,制定局內部綜合執法業務管理規定;負責城市管理法律、法規的整理彙編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證件的審核、發放、年檢工作。
(四) 督察股
負責制定執法工作的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執法動態、報告、總結等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執法業務的管理及考核實施細則的制定和落實;負責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負責協調各大隊的執法工作和解決執法活動中遇到的各種問題;負責與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聯繫與協調。
(五)戶外廣告管理股
負責戶外廣告的審批與管理;戶外廣告宣傳的審批與管理(包括宣傳車、門店宣傳);散投廣告的審批與管理;牆體、櫥窗噴繪、廣告張貼的管理;擎天柱廣告的審批與管理;戶外廣告權的公開拍賣;裝修、裝飾工程的占道審批。
(六)市政監察股
負責市政公用設施的管理,對破壞侵占城市道路和公用設施的行為進行處罰;行使占道挖掘審批管理權及依法收取占道費;對破壞園林綠化設施的行為進行處罰。
(七)城區執法一隊、城區執法二隊、城區執法三隊
負責行使在縣城規劃區內規劃建設、市容環衛、城區綠化(部分)、工商行政(部分)、市政、公安交通(部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經局領導批准的重大重要違法案件的行政處罰權。履行法律、法規、規章或省、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它職責。
(八)執法四隊
負責城區內的私搭亂建行為的糾正、處罰。
(九)規劃執法隊
負責城區建築工地日常管理,嚴格貫徹執行建築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對違反施工現場管理的行為進行糾正處罰;對未批先建、少報多建、擅自調整容積率、壓占紅線的行為進行糾正、處罰;參與建築工程放線、驗線和竣工驗收工作。
(十)城鄉巡查隊
負責城區外、規劃區內的建築工地日常管理,嚴格貫徹執行建築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對違反施工現場管理的行為進行糾正處罰;對未批先建、少報多建、擅自調整容積率、壓占紅線的行為進行糾正、處罰;參與建築工程放線、驗線和竣工驗收工作。
(十一)市場建設服務中心
負責參與制定全縣市場布局規劃、集貿市場建設審批、市場招商及對全縣所有市場經營活動的日常管理。負責管理所轄市場物業,提供有償服務,收取相關費用。
(十二)行政執法站
對暫扣物品進行集中管理,對違法行為由執法站集中進行處罰,負責執法信息的收集匯總。

派出機構

(一)原數字城管指揮中心
負責對城區規劃區內所有設施、事件信息隨時進行採集,確認存在問題後,向相關終端單位派遣任務,並對案件處置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每月對終端單位案件處置情況進行考核,將考核情況上報縣政府。
數字城管指揮中心使用事業編制4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7個執法隊
在新開街道辦、新華街道辦、鉗屯鎮、環保產業園區、香河開發區、淑陽鎮、新興產業示範區設七個執法隊,為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派出機構。鄉鎮土地、城市建設管理等部門配合執法隊行使在其規劃區內建成路主幹線兩側規劃建設、市容環衛、城區綠化(部分)、工商行政(部分)、市政、公安交通(部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履行法律、法規、規章或省、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它職責。
每個執法隊使用事業編制5名,設隊長1名,副隊長1名。

人員編制

香河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核定事業編制15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領導職數41名,其中正股20名,副股21名。全局現有職工200人,其中正式職工140人(含財政編制71人、事業編制69人),人事代理5人,原數字城管50人,臨時工5人。

成員分工

一、黨組書記、局長魏國龍同志主抓全面工作,分管財務股。
二、主任科員白瑞東同志分管執法一、二、三隊,規劃執法隊和行政執法站。
三、主任科員康艷雲同志分管人事股,負責黨群工作。
四、副局長張曉偉同志分管監察股和戶外廣告管理股,負責治安辦公室及數位化管理工作。
五、副局長李際明同志分管辦公室、法規股,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工作。
六、副主任科員王海旺同志分管市政監察股、市場建設服務中心。
七、副科級幹部趙海濤同志協助白瑞東同志工作。
八、副主任科員張勁松同志協助白瑞東同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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