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機構
2023年10月24日,首都視聽產業協會第五屆會員大會選舉產生。
首都視聽產業協會第五屆理事會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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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團體定名為首都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業協會。(英文名稱為Capital Radio & TV Program Producers Association,英文名稱縮寫為CBBPA。)
第二條 本團體是首都廣播電視節目製作單位自願聯合發起成立,是經北京市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核准登記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是政府與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業密切聯繫的橋樑和紐帶,是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機構自律、合作、交流、維權的行業團體。
第三條 本團體的宗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社會道德風尚,恪守公益宗旨,積極履行社會責任,自覺加強誠信自律建設,誠實守信,規範發展,提高社會公信力。負責人遵紀守法,勤勉盡職,保持良好個人社會信用。
在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業務指導下,團結、引導首都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機構和從業人員,遵照國家和北京市發展文化產業的指導方針,遵循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民眾的原則,製作更多的優秀節目,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加強人才培訓和隊伍建設,堅持行業自律,維護製作機構和創編作者的合法權益;積極推動與全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和播出機構的合作,推動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和國際間交流與合作,為繁榮首都廣播電視事業而共同奮鬥。
第四條 本團體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暫不具備單獨建立黨組織條件的,可以通過建立聯合黨組織或由上級黨組織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等方式,指導開展黨的工作。本會邀請黨組織負責人參加或列席本會管理層會議。黨組織對本會重要事項決策、重要業務活動、大額經費開支、接受大額捐贈、開展涉外活動等提出意見。
本團體的登記管理機關是北京市民政局,業務主管單位是北京市廣播電視局。
本團體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北京市廣播電視局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北京市民政局及黨建領導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本會獨立承擔業務活動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第五條 本團體的辦公住所:北京市東城區青龍胡同1號樓6層616室。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團體的業務範圍:
(一)行業自律。
(二)行業調研。
(三)行業協調。
(四)對外交流。
(五)諮詢服務。
(六)承辦委託。
(七)業務培訓。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團體由單位會員組成。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二)自願加入本團體;
(三)在本團體的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經廣播電視行政管理部門審批,並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企業法人登記註冊,持有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或電視劇製作許可證的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機構。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相關資料和書面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四)首都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業協會可特邀部分對首都廣播電視事業有突出貢獻的人士為榮譽會員。榮譽會員由五名以上會員推薦,經理事會審議通過,以會長名義授予。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提案權和議事表決權(榮譽會員除外);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權;
(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國家憲法和相關法律、法規,遵守本會章程;
(二)執行本團體的決議,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任務;
(三)維護本團體合法權益和聲譽;
(四)按規定繳納會費(榮譽會員免交會費);
(五)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準確向本團體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會員一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會員因特殊情況不能履行會員義務,又希望保留協會會籍的,經書面申請並獲得批准後,可保留會員資格(一年),暫停會員享有的獲得本會服務的權利。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或本會決議的行為,經會長辦公會提議,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可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 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責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本會理事、監事;
(三)審議理事會、監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重大變更和終止事宜;
(五)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每屆五年。召開換屆會員大會30日前,應將換屆準備材料送至業務主管單位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審查,確認符合換屆條件後方可召開。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在特殊情況下,經會長辦公會提議,理事會討論通過,可召開臨時會員大會。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責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的設立和辦公住所的變更;
(七)聘請名譽會長、顧問;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接受監事會提出的對本團體違紀問題的處理意見,提出解決辦法並接受其監督;
(十一)決定其他會員大會授權的重大事宜。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由21名常務理事組成,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常務理事數約為理事數的1/3,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下列職權,並對理事會負責: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三)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四)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的設立和辦公住所的變更;
(五)聘請名譽會長、顧問;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六)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七)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八)接受監事會提出的對本團體違紀問題的處理意見,提出解決辦法並接受其監督;
(九)決定其他會員大會授權的重大事宜
(十)常務理事會與理事會任期相同,與理事會同時換屆。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團體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最高任職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團體的法定代表人為會長;
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會長任期不超過兩屆。
第二十六條 本團體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七條 本團體常務副會長及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協助會長工作;
(二)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計畫;
(三)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五)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六)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二十八條 本團體設監事會,監事會由3名以上監事組成,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不得兼任監事。監事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向會員大會負責,其主要職責:
(一)選舉產生監事長;
(二)出席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三)監督本團體及領導成員依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開展活動;
(四)監督本團體及領導成員依照核定的章程、業務範圍及內部管理制度開展活動;
(五)對本團體成員違反本團體紀律,損害本會聲譽的行為進行監督;
(六)對本團體的財務狀況進行監督;
(七)對本團體的違法違紀行為提出處理意見,提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並監督其執行。
第五章 資產管理
第二十九條 本團體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條 本團體按照會員大會制定或修改的會費標準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一條 本團體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二條 本團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三條 本團體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四條 本團體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接受會員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五條 本團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六條 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七條 本團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終止程式
第三十八條 本團體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九條 本團體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條 本團體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理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一條 本團體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二條 本團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經2019年3月26日第四屆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四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本辦法經2023年10月24日首都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業協會第五屆第一次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後生效。
分支機構
創作規劃指導委員會
主任委員:李京盛
委 員:陳育新、丁臨一、劉和平、彭濤、王占君、王之理、徐貴祥、趙衛國
產業發展促進委員會
主任委員:尹 鴻
網生內容創新委員會
主任委員:張 平
專 家:盧梵溪
副主任委員:劉華博、陳亞飛、錢立立、於軻、馬迪、陳新傑
網新委秘書長:岳雲飛
協會職能
協會定位
1.協會是政府與行業之間溝通的橋樑;是投資者與製作機構之間溝通的橋樑;是製作單位與播出機構之間溝通的橋樑。
2.協會遵循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民眾的原則,促進制作更多的優秀節目,以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
3.協會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工作,努力探求促進該行業的發展規律,向節目供需雙方提供準確、有效的市場信息,向政府主管部門提供有利於該行業健康發展的建議。
4.協會努力推動製作機構與播出機構的交流與合作,建立供需雙方互信、互利的關係。儘量減少生產盲目性、提高節目品質、擴大節目收視率,形成節目市場的良性循環。
5.協會積極推進與港台地區及對外交流與合作,整合資源、開拓渠道,努力擴大國產電視節目在海外市場的份額,傳播中華文化。
6.協會認真推行行業自律,致力於建立行業良好的生產秩序和道德規範,維護行業的良好聲譽。
7.協會積極開展維權活動,營造公正和諧的廣播電視節目交易環境,建立公平合理的市場價格體系,依法打擊盜版、盜播,維護製作單位的合法權益。
8.協會全體會員將精誠團結,爭取為中國廣播電視製作業的進一步發展,為中國文化產業的進一步發展,為中華民族的和平崛起做出更大的貢獻。
主要業務
1.協會全力推動電視節目製作機構和播出機構的交流和合作,每年舉辦兩屆北京電視節目交易會,創新務實的酒店商務間洽談模式以及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辦會特色備受業界歡迎。大會每屆舉辦多場論壇、研討會,並發布產業報告。交易會已成為海內外電視節目製作、傳播、管理、學術等專業人士高度聚集的行業盛會,是中國最富活力的節目交流、合作平台,是中國規模最大、效率最高的電視節目交易市場。
2.協會積極推進國產影視節目走向世界,連年組團赴法國坎城、新加坡、韓國、北美、歐洲、南非等地參加國際展會,努力推進中國電視節目走出去。“北京聯展”“協會聯展”已成為法國坎城電視節、新加坡亞洲電視論壇與市場、香港國際影視展中國展區的亮點。各種面向海外的業務活動,有力地促進了海內外影視節目的交流、交易與合作。
3.協會聚焦行業問題,理順節目市場秩序,積極自律維權,發布《關於實現電視文藝作品高質量發展的聯合倡議書》《關於加強行業自律,遏制行業不正之風的倡議》《關於向貧困地區捐贈影視文化作品播出權的倡議》等業內倡議,呼籲影視製作高質量發展,保障行業基本利益,促進節目製作產業健康發展,為中國文化產業發展助力。
4.根據廣播電視、網路視聽行業的發展前景,按照北京市廣播電視局年度工作安排,貫徹落實好協會四屆一次會員大會精神,積極發揮行業與政府的橋樑紐帶作用,立足會員實際需求,順應時代發展需要,協會成立“創作規劃指導委員會”、“產業發展促進委員會”“網生內容創新委員會”三大專業委員會,更好地為行業發展助力。
不斷發展壯大中的協會將一如既往促進影視節目生產、繁榮影視節目市場,致力於加強制播合作,為影視行業健康發展做貢獻。協會全體會員將精誠團結,爭取為中國廣播電視製作業的進一步發展,為中國文化產業的進一步發展,為中華民族的和平崛起做出更大的貢獻。
協會活動
首都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業協會於19日召開第三屆會員大會,近300家會員單位參加。當日進行了換屆選舉,第三屆理事會及其執行機構誕生,
北京光線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總裁王長田當選為新任會長。
大會上,知名導演尤小剛做協會第二屆理事會工作報告,報告提到,“
北京電視節目交易會”(原
首都電視節目推介會)已成功舉辦十四屆,現已成為中國電視節目重要的交易市場和行業盛會,以及具有一定國際影響力的影視文創品牌。
過去四年中,“首推會”規模不斷擴大,由2009年“秋推會”的60家參展商,150部4500集節目,發展至2014春季“交易會”251家參展商,500部1.7萬集節目。其服務質量有大幅提升,受到業界普遍好評。
協會通過以“北京電視節目交易會”為標誌的市場服務平台,在促進電視節目制播早期合作、改善並規範節目交易市場秩序、繁榮電視節目創作生產等方面,做出了富有成效的貢獻。
與此同時,協會堅持組織有意向的單位參與坎城電視節、亞洲電視論壇、香港國際影視節目展等國際性聯展,逐步打開電視節目的海外交易和國際合作的局面,不斷探索中國電視節目“走出去”的務實之路。
此外,協會還在國內節目展會、產業政策調研、專業知識培訓、會員權益維護、製作動態交流等多方面為會員提供服務。
隨著協會橋樑作用和服務功能的充分發揮,特別是“首推會”的市場品牌效應的強大影響,協會近年來不斷壯大,會員由2009年底88家,發展到2014年年初的300多家。其中的會員除北京屬地的實力公司外,有近半數是在北京設立了分公司或辦事機構的全國各地有影響力的公司。協會會員所生產的電視節目占全國生產總量七成以上,進一步增強了其行業代表性。
當日,大會聘請
北京市新聞出版廣電局局長李春良為名譽會長。大會聽取並審議財務報告和修改會章的報告,選舉並成立協會第三屆理事會、監事會,並召開協會第三屆第一次理事會,選舉常務理事及協會執行機構負責人。北京光線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總裁王長田當選為新任會長。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電視劇司副司長楊崢,
中國廣播影視出版社社長王衛平,北京市新聞出版廣電局副局長丁百之等人出席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