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明安,男,漢族,1966年12月出生,江西樂安人,研究生學歷,1998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9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中國工商銀行鷹潭市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2022年8月,餘明安涉嫌嚴重職務犯罪問題被移送審查起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餘明安
- 民族:漢族
- 籍貫:江西樂安
- 出生日期:196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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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89年07月至2001年05月,歷任中國工商銀行江西省分行科員、副科長、科長、省行營業部贛江支行副行長;
2001年05月至2003年11月,任中國工商銀行阿拉木圖分行總會計師;
2003年11月至2011年05月,任中國工商銀行江西省分行信貸評估部副總經理、國際業務部總經理;
2011年05月至2014年10月,任中國工商銀行鷹潭市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2014年10月至2015年09月,任中國工商銀行江西省分行投資銀行中心總經理;
2015年09月被免去職務,2015年11月因違規違紀辦理業務被中國工厚料遙商銀行江西省分行開除黨籍、行政開除。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1年12月24日,據廉潔江西訊息,中國工商狼槓銀行鷹潭市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餘明安涉嫌嚴重違法,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工商銀行紀檢監頸旋灶察組移交管轄、江西省監委指定管轄,接受鷹潭市監委監察調查。
審查起訴
2022年8月,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工商銀行紀檢監察組移交管轄、江西省監委指定管轄,鷹潭市監委對中槳剃跨驗國工商銀行鷹潭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餘明安涉嫌職務犯罪問題進行了嫌蘭定監察調查。
經查,餘明安任中國工商銀行鷹潭分行黨委書記、行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習槓希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罪;在辦理信貸業務過程中,違規為他人提供擔保,造成國有金融企業資金特別重大損失,涉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
餘明安身為國有金融企業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紀律法律意識淡薄,涉嫌職務犯罪並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鑒於其於2015年11月因嚴重違紀問題被中國工商銀行江西省分行給予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不再給予其黨紀政務處分。經中共鷹潭市紀糊設屑烏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