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就業再就業安置工作,為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保障下崗失業人員基本生活,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黔勞社廳函2009125號)和余府辦發2007171號檔案精神,經縣就業再就業安置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2010年就業再就業工作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餘慶縣2010年度就業再就業安置工作方案
- 發文單位:餘慶縣
- 發文時間:2009年12月31日
- 實行時間:2009年12月31日
內容簡介,施行時間,
內容簡介
一、做好解聘工作
用人單位必須在2009年12月31日前做好2009年度公益性崗位就業再就業人員的解聘工作。
二、做好2010年公益性崗位開發安置計畫上報工作
用人單位必須在2009年11月20日前將2010年公益性崗位用工計畫上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就業辦公室。
三、2010年招聘程式
1、發布招聘信息:縣就業再就業安置領導小組將在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網和縣有線電視台發布全縣就業再就業安置計畫。發布信息時間統一為2009年12月10—14日。
2、制定安置方案:用人單位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黔人勞社廳函[2009]125號)和余府辦發[2007]171號要求擬定招聘方案,於2009年12月17日前將招聘方案呈報縣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就業辦),經審核同意後,方可組織招聘工作。
3、報名時間及要求:
(1)用人單位統一在2009年12月21—23日組織報名,用人單位必須將招聘方案於2009年12月21日前在辦公區域顯要位置張貼公示;
(2)報名時需要提供以下資料:個人申請、社區證明、再就業優惠證原件及複印件、所在地戶籍證明、身份證複印件、交納養老保險的證明(續聘人員需附帶年度考核資料)、持有就失業證的高校畢業生還應附帶畢業證原件和複印件;
(3)報名時每人限報一崗;
(4)凡符合條件的人員,用人單位不得拒絕報名;
(5)用人單位在報名時,要認真做好資格審查工作。
4、招聘錄用:
(1)用人單位嚴格按照《招聘方案》組織招聘,時間統一為2009年12月24—27日;
(2)用人單位在組織招聘過程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開,要做到零就業家庭和“4050”人員優先聘用,年度考核優秀的優先聘用。對到崗到位差、不能較好地完成崗位工作且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再聘用。招聘過程中若出現不公平、不公正而引起的安置矛盾,由用人單位負責,並追究鄉鎮或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同時取消用人計畫。
(3)用人單位組織招聘結束後,必須將錄用人員名單在轄區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天。
(4)公示無異議後,用人單位呈報《公益性崗位聘用審批表》進行審批(同時需附相關資料),再簽訂用工協定。
三、勞動保障協理員由縣勞動就業辦公室組織招聘
四、監督管理
本次就業再就業安置工作,堅持實行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廣泛接受社會的監督。
施行時間
200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