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慶縣營商環境建設局

餘慶縣營商環境建設局

餘慶縣營商環境建設局是餘慶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餘慶縣營商環境建設局
  • 辦公地址:餘慶縣白泥鎮府西路46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最佳化營商環境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及縣委、縣政府部署要求,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縣政府規章草案。
(二)擬訂全縣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加強和最佳化關於營商環境建設的政策、措施、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統籌協調各鎮(鄉)、縣直各部門(含中央、省、市駐余機構、縣公共企事業單位,下同)營商環境建設工作;協調解決營商環境建設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對營商環境建設進行績效考核評估。
(三)負責全縣營商環境建設監督檢查工作,受理督辦相關投訴、舉報的轉辦、回復和參予案件的調查工作,與相關部門建立聯動機制,協助、配合相關部門查處營商環境建設違紀違法行為。
(四)負責效能建設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負責對全縣機關效能建設的檢查、考核、評估;了解、掌握全縣機關效能建設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工作經驗,提出相應工作措施。
(五)負責對進駐縣政務服務大廳各部門政務服務事項的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和指導服務,負責行政權力運行制度系統、行政權力電子監察系統建設等工作,指導全縣各級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統籌指導“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建設推進。
(六)負責對公共資源交易工作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督促縣有關部門公共資源交易項目進入公共交易中心交易;受理投訴,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交易活動中的違紀違法行為等。
(七)承擔縣營商環境建設領導小組、縣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領導小組和縣效能建設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權責統一,負責縣政府軟環境事宜,具有獨立的行政管理職能,對放管服、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等進行協助配合,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
    職責:承擔本單位日常事務的聯絡工作,根據單位領導安排,聯繫單位內外事務活動及宣傳工作。負責擬訂全縣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縣政府規章草案,組織貫徹落實《餘慶縣委、縣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的若干意見》。承擔局日常公文處理、綜合材料、信息編髮、政務公開、政務宣傳、輿情應對、黨群、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印章管理、機要保密、檔案管理、安全、信訪、財務、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資產管理、離退休幹部管理、會務營商環境建設幹部隊伍教育培訓和綜合協調營商環境建設專項整治等工作。並負責中心的會務工作負責中心人事及工資福利、績效考核等工作。負責辦公用品購置發放、資產管理、接待、車輛調度、設施設備維護、衛生、安全保衛等後勤事務工作。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守財經紀律,對本單位財務活動進行控制和監督;負責單位會計預算編制,組織單位預算的執行,搞好財務收支預測等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經費支出、資金調度、規範科學理財,提高資金綜合使用效益;負責對辦事民眾開展諮詢、引導工作;負責完成本單位的信息簡報任務;負責政務服務大廳各視窗日常考勤、檢查、監督工作,大廳視窗及工作人員月度、季度、年度的考評工作;負責指導鄉(鎮、街道辦事處)政務服務大廳目標管理和績效考評工作負責大廳監控機房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並回復市民留言系統信息;負責中心機關及視窗工作人員進出信息錄入等管理工作;負責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監督股
職責:負責對行政權力事項的受理、辦理、送達情況進行全程監督;督促落實實行許可聯席會議和聯辦協調會議研究事項的辦理情況及各分廳、視窗在承諾期間內辦理行政許可事項;負責大廳視窗行政許可事項監督及視窗紀律巡查工作;負責投訴電話及來信來訪投訴的受理和處理。負責對行政權力辦件情況的匯總、分析、總結、評估和督辦信息的編寫;指導大廳、分廳和視窗的抄告、歸檔工作等。指導協調各鎮(鄉)、縣直單位部門落實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計畫、意見和措施,監督檢查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負責受理相關投訴、舉報,省、市交辦案件的轉辦、督查督辦,組織協調、跟蹤督辦和反饋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調查處理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對給全縣營商環境建設造成重大影響的鎮(鄉)、部門、單位、個人進行追責問責;會同有關部門對公共交易活動進行專項檢查,負責受理和轉辦、督辦公共資源交易投訴,協助有關部門查處交易活動中的違法違紀行為;負責與有關部門配合對各鎮(鄉)政府、縣直部門營商環境建設開展績效考核和綜合評價工作;負責特邀監督員選聘、聯絡工作。
(三)業務股
負責聯繫指導公共資源交易工作;負責進駐政務服務大廳辦理的行政權力事項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匯總各視窗的上報表格,做好統計、歸檔工作;負責做好各視窗之間的協調工作,處理和答覆許可權內的有關事宜;負責大廳所辦理、審批、核准和服務事項的各類資料、檔案等的收集、整理、分類歸檔工作。負責重大事項並聯審批的組織協調和部門之間的業務銜接,負責開展重點項目的全程代辦或協辦;參與上報事項的手續辦理;負責行政權力業務諮詢、培訓、綜合視窗的管理。負責對鄉(鎮、街道辦事處)政務服務大廳的指導和考核相關工作。負責擬定促進縣政務中心、鄉(鎮、街道辦事處)政務服務大廳兩級信息系統發展的政策及建議。負責組織各級政務大廳信息套用系統的規劃、設計,協調、指導並監督實施,制定政務信息系統相關銜接工作;負責政務大廳計算機網路及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協調進駐大廳各單位在網路使用中的技術業務問題;負責大廳網路的管理及維護,負責信息網路安全與保密工作,指導各分廳及鄉(鎮、街道辦事處)政務大廳網路建設。負責中心行政審批系統、視頻監控系統、協同辦公系統、信息發布系統、網站等信息網路的管理和運行維護以及數據更新工作。負責本單位其他工作相關事宜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全縣行政權力運行制度系統、電子監察系統的規劃設計、建設推進、指導協調,統籌負責“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建設推進;負責監督指導全縣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及代辦機構建設。
(四)政務中心
負責政務服務中心、承擔縣、鄉、村三級進駐政務大廳的政務審批、政務服務事項的組織協調,對進駐單位進行監督管理考核和指導服務,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大廳管理,代辦服務諮詢,企業定製政務服務、數字鄉村工作;
(五)採購辦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和《貴州省政府採購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具體職責如下:
1、接受採購單位的委託,依法組織對全縣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委託的貨物、工程、服務等項目進行依法採購;
2、在《貴州政府採購網》、《餘慶縣政府門戶網》發布政府採購信息公告;
3、按照《政府採購法》和《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負責招標檔案的製作、評分原則以及打分標準的擬定工作;
4、負責政府採購招標、投標、開標、評標、中標工作;
5、依照《契約法》的規定,督促供應商對採購契約的履行情況,做好採購項目的驗收和資金結算工作;
6、受理並處理好供應商對政府採購工作的詢問和質疑,並及時予以答覆;
7、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監察部門和供應商及社會各界對政府採購工作的監督。

現任領導

局長: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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