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成工制

養成工制是舊中國工廠中一種用來剝削未成年工人的變相的封建性學徒制度。工廠主以學習技術為名,出廣告或委託招工頭招收男女童工,年齡從八九歲至十五六歲,女性為多,這些童工便是養成工。進廠時要有鋪保和保人,交保證金,與工廠簽訂契約。進廠後有一段“養成期”,3—6個月不等。養成期間,資本家只供給粗劣的膳宿,無工資,沒有其他待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養成工制
  • 類型:學徒制度
社會影響
養成期滿後,須在廠工作數年,一般是3年,只拿正式工一半左右的工資。在養成期和期滿後規定的工作年限以內,養成工沒有人身自由,不準回家,不準跳廠、轉業,否則沒收全部保證金,並向保人追回養成期間的食宿費用。養成工勞動繁重,食宿粗劣,工資極低。經過鬥爭,略有改善。養成工制首先為日本在華工廠主要是紡織廠實行,以後,中國紗廠、絲廠也採用。抗日戰爭結束後,逐漸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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