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微照相,是指用照相機和顯微鏡連線拍照微小痕跡和物體的照相方法。司法鑑定中遇到肉眼看不到或難以分辨的微小物體、痕跡時,可利用顯微鏡進行觀察,採用照相方法記錄和固定顯微鏡中反映的圖象,可為鑑定提供形象資料和比對樣本。司法鑑定中使用的顯微鏡主要有:生物顯微鏡、實體顯微鏡、比較顯微鏡、偏光顯微鏡、螢光顯微鏡、電子掃描和透射顯微鏡等。不同的顯微鏡,作用不同,拍照的方法和要求也有所不同。採用不同的光源及其他輔助器材,可進行紫外顯微照相、紅外顯微照相等。
內容簡介
中文譯名 | 顯微照相 |
英文原名/注釋 | photomicrograph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