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培新,曾任鳳台縣環保局副局長。
2015年8月,經淮南市中院終審裁定,顏培新因犯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人物經歷,主要事跡,
人物經歷
曾任鳳台縣環保局副局長。
主要事跡
2012年3月5日,鳳台縣環保局根據安徽省環境保護廳、財政廳通知,在鳳台縣開展“淮河、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獎勵資金項目”的申報工作,該獎勵資金補貼規模化養殖污染治理方面的養殖戶。鳳台縣環保局建設項目管理辦公室主任蔣某甲(已判刑),明知其弟弟蔣某乙公司不符合申報條件,仍將弟弟的盈福公司向顏培新進行匯報。
顏培新明知其盈福公司不符合申報條件,未盡審查職責,使其通過了申報,並順利套取了獎勵資金150萬元。此外,法院還查明,2012年至2014年期間,顏培新在擔任鳳台縣環保局副局長期間,非法收受他人價值5.6萬元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