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額濟納旗行政審批服務中心
- 主管單位:額濟納旗政府辦公室
主要職責,機構規格,內設和下設機構,
主要職責
2、負責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服務項目的確定和調整,並對辦理情況進行協調、督查;負責對進入中心視窗單位的行政審批服務工作進行目標考核。
3、會同視窗單位對視窗工作人員進行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負責對視窗工作人員進行政治業務培訓,受理對視窗工作人員違規違紀行為的投訴,並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查處。
4、負責組織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聯審會,對聯辦事項進行集體研究,並對會議決定的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5、協調各視窗單位之間的工作關係,保障中心各項工作的高效、規範、有序運作。
6、為招投標和政府採購提供優質服務。
7、組織開展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調研,總結交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經驗。
8、承辦旗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規格
額濟納旗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為旗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正科級。
內設和下設機構
(一)額濟納旗行政審批服務中心內設2個股室。
1、綜合室
負責文秘檔案、對外聯絡、會務、保密、財務後勤等工作,協助中心領導制定和實施各項規章制度,負責視窗工作人員和中心管理人員的考核考評工作。
2、監察室
負責規章制度的檢查、落實和服務項目辦理的督辦、催辦工作;負責申請檔案的收退認定和辦結時間的查驗,協助旗監察局查處審批服務中的違法違紀行為;負責中心計算機網路維護和管理工作。
(二)額濟納旗行政審批服務中心下設4箇中心。
1、項目管理中心
負責全旗許可權範圍內項目建設的組織、協調和監督工作;負責全旗重點項目篩選和項目庫建設,了解掌握重點項目的實施情況;負責招商引資項目的“全程代理”工作;為落地企業協調辦理項目建設中需相關部門辦理的手續;協調配合全旗重大招商引資活動。
2、政府採購中心
受政府委託,根據《政府採購法》有關規定,負責實施全旗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政府採購;負責發布招標公告和中標公告等政府採購的信息;編制採購檔案、制定採購標書、評標原則和評分標準,報政府審批;負責供應商資質審核,組織對供應商履約的驗收,登記管理政府採購“供應商庫”。
3、國土資源交易中心
受政府和上級國土資源部門委託,負責土地使用權、礦產勘探、出讓、轉讓權的招標、拍賣和掛牌工作;按照城鎮和園區規劃負責土地收購和儲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交易雙方進行資格審查,受理交易申請,簽發中標通知書,出具土地使用權、礦產權拍賣成交確認書和掛牌交易成交確認書;定期對外公布土地、礦產供求信息和交易行情,會同國土資源局對完成交易的土地、礦產進行跟蹤管理;辦理土地使用權,礦產權申請登記工作。
4、招投標中心
按照《招標投標法》組織實施在規定限額以下的招投標活動;負責全旗交通、林業、水利、農牧、建築工程設計、監理、地勘等各類國債、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監督管理各類招投標活動,加強對招標項目事前、事中、事後的監督;審核招標項目資料,發布招標公告、中標公告等信息;負責編制招標檔案、制定標書,確定評標原則和評分標準;組織建立招標“專家庫”,做好招投標活動的組織和服務,提高招投標工作質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