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敏縣財政局

額敏縣財政局

額敏縣財政局是額敏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牌子。

額敏縣財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關於財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地委工作部署和縣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額敏縣財政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根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擬訂縣財政發展戰略、中長期財政規劃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經濟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國有企業的分配政策,制定調節收入分配的財稅政策,完善促進社會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承擔縣各項財政收支管理責任;負責編制縣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報告預決算及其執行情況;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財政預決算工作。
(三)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稅收政策,按照管理許可權研究提出政策調整建議;負責政府非稅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立項申報和標準管理。 
(四)組織制定縣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監督管理地方國庫資金繳撥使用;負責制定縣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研究制定政府購買服務制度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管理縣財政統一發放工資工作。 
(五)擬訂和執行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按規定開展地方政府債券管理工作,防範財政風險;負責管理政府外債,組織實施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和審核、申報、轉貸、簽訂貸款協定以及資金管理工作。
(六)參與擬訂縣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縣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中央和自治區、地區政府性投資項目財政資金管理工作;制定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有關政策制度,承擔相關規範管理工作。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管理各項扶貧資金。
(七)貫徹執行國家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法規、制度和方針政策;制定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履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購置、使用、處置監督審核職責;牽頭編制縣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擬訂和執行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縣所屬國有文化資產監管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中央、自治區和地區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資金管理工作,會同縣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社會保障資金(基金)政策和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縣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九)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縣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參與制定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 
(十)管理和指導會計工作,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制定補充規定並貫徹執行;組織管理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
(十一)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貫徹落實財政績效管理相關政策制度,組織指導縣本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專項資金績效考核工作;研究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和評價體系並組織實施;負責縣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二)根據縣人民政府授權,履行縣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負責國有金融資本集中統一管理,對相關金融機構,依法依規享有參與重大決策、選擇管理者、享有收益等出資人權利;負責制定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規章制度;承擔地方金融企業的國有資產和財務的監管工作;依法依規履行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職責,負責組織實施基礎管理、經營預算、績效考核、負責人薪酬管理等工作。 
(十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縣本級所屬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履行所監管企業黨建工作的日常管理職責;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和薪酬管理,負責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人員編制

額敏縣財政局行政編制21名,其中:領導職數3名。
機關工勤事業編制3名。

其他事項

縣鄉鎮財政管理局承擔的行政職能劃入縣財政局。
縣財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額敏縣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額敏縣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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