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治平寺》是元代詩人胡炳文創作的一首七言律詩。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題治平寺
- 作者:胡炳文
- 創作年代:元代
- 作品體裁:七言律詩
作品原文,注釋譯文,作品鑑賞,
作品原文
題治平寺
二十年前到治平,青山歷歷記吾曾。
花因百五有孤注,寺過十三無一僧。
雲影長昏天外日,榆煙誰換佛前燈。
新安山水依然在,不為空門管廢興。
注釋譯文
詞語注釋
1.曾:為了押韻,把“曾記吾”寫成“記吾曾”,也有故作“怪”句的用意。
2.百五:指寒食節,從冬至到寒食節為一百零五天,唐姚合《寒食》詩:“今朝一百五”。孤註:畸零,雖有花木,但顯得孤零。
3.十三:不解,待考。或是佛家語“十三僧殘”之省稱,即佛律的罪名。因犯戒律,故寺中無僧。此句很費解。
4.榆煙:照應寒食。
5.新安:這裡當指徽州,漢代為新安郡。
作品鑑賞
文學賞析
詩寫一冷廟,見出荒涼光景。詩中故作兀句,用典用事也有生硬之嫌。這類詩在元代詩歌中已不尚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