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機關

領導機關,又稱首腦機關、中樞機關,是指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級政府統轄全局的指揮中樞和決策監督核心。其主要職能是制定組織的總目標和長遠規劃,以及頒布大政方針和政策,對轄區內的重大行政管理問題進行決策,並指揮督導決策的實施。我國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領導機關的功能,主要是在民主集中制的基礎上通過行政首長行使其職權來實現。領導機關統轄全局、運籌決策,是決定政府運作效能的關鍵。

領導機關:是指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統轄全局的首腦機關。
與職能機關、輔助機關、諮詢機關的區別:
職能機關,是依據憲法和法律規定設立的各級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它既是同級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也是專門履行某方面公共行政職能的行政機關,它的行政許可權和效力範圍只及於其所管理的具體行政事項。
輔助機關,又稱辦公機關,通常是指協助行政首長處理日常事務的綜合性辦事機關。
諮詢機關,又稱智囊機關或參謀機關,是一種現代政府的組織形態,通常指匯集專家學者和有實際經驗的政府官員的專門為政府出謀劃策、提供論證和較佳政策方案的行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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