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目
頒給
拼音
bān gěi
注音
ㄅㄢ ㄍㄟˇ
釋義
頒發賜予。
《明熹宗實錄》:“天啟二年十二月二十日辛巳,援遼總兵毛文龍以登撫(
袁可立)所遣管運參將黃胤恩、推官孟養志等發到
糧餉並
布疋、軍器、火藥等物,復蒙頒給敕印、旗牌,授以援遼總兵
便宜行事,具謝恩。”
清 顧炎武 《讀<隋書>》:“平 陳 凱旋,因行
慶賞,自門外夾道列布帛之積,達於南郭,以次頒給。”
清 富察敦崇 《燕京歲時記·賜冰》:“京師自暑伏日起至立秋日止,各衙門例有賜冰。屆時由工部頒給冰票,自行領取,
多寡不同,各有等差。”參見“ 頒發 ”。
《
清史稿·禮志九》:“ 乾隆 十四年,定命將儀三:一曰授
敕印,經略大將軍出師,皇帝
臨軒頒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