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化解農房流轉糾紛工作法

《預防化解農房流轉糾紛工作法》是四川省德陽市綿竹市九龍鎮探索出的工作方法。

2023年11月,《預防化解農房流轉糾紛工作法》被中央政法委評為全國“楓橋式工作法”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預防化解農房流轉糾紛工作法
  • 探索單位:四川省德陽市綿竹市九龍鎮
方法介紹,所獲榮譽,

方法介紹

九龍鎮閒置農房使用權流轉交易活躍,矛盾糾紛多發。九龍鎮黨委因地制宜探索創新運用《閒置農房使用權流轉標準契約書》《律師法律審查意見及見證書》《公證書》《農村產權流轉交易鑑證書》,規範閒置農房流轉交易,依法整治違法違規買賣宅基地、違法違規占地等突出問題。2019年以來,因閒置農房使用權流轉交易引發的訴訟、治安刑事案件實現“零發生”。
一、嚴格事前審查,把矛盾風險規範在先。對閒置農房流轉交易可能存在違法違規買賣等問題,指導村委會對轉讓申請進行調查公示,鎮政府委託律師事務所開展前置審查,引導雙方依法開展交易。一是審查轉讓房屋資質。由律師事務所對轉讓方房屋產權等資料和債權債務問題進行審查,由專業鑑定機構對房屋建築進行安全性評估鑑定,對存在產權債務糾紛、危房等問題的提請終止流轉,從源頭避免矛盾風險。二是審查轉讓方資質。根據轉讓方申請,指定律師上門核查轉讓方民事行為能力,調查家庭成員真實意願,避免出現因轉讓方能力限制或家屬意見不統一引發的糾紛風險。三是審查受讓方資質。核實受讓方基本情況、支付能力等資料,調查流轉後農房使用意向等,避免因受讓方資金實力不足、房屋使用範圍不明確等引發糾紛。
二、規範交易環節,將法律約束貫穿全程。對閒置農房交易合意過程長、交易周期長、交易意願多變等常見的契約風險問題,由鎮黨委政府牽頭,規範交易流程、強化法律約束,為雙方當事人吃上“定心丸”。一是制定格式化契約。鎮政府組織司法所、律師事務所、公證處成立契約審查小組,對改造確權等12個風險點予以規範明確,在法律政策框架內擬定《閒置農房使用權流轉標準契約書》,有效避免因條款不完整或不合理引發矛盾糾紛。二是全程公證取證。按照“一宗一公證”模式,指導由2名以上公證人員全程見證資料提交、契約簽訂等重點環節並錄音錄像,由交易雙方對程式規範簽字認可後存檔備案,依法固定交易證據並出具《公證書》。三是依法監管保障。由市農交所對已開展審查、公證的交易行為予以審核,出具《農村產權流轉交易鑑證書》並依法確權、登記備案,納入全市農村產權監管平台跟蹤管理,全過程動態監管農房使用權屬交易,每月更新已流轉農房使用狀態,實現糾紛風險實時預警、推送排查。
三、強化法治力量,推動矛盾糾紛就地化解。對閒置農房流轉後權利人情況不熟、訴求渠道不暢通、糾紛調解化解難等問題,鎮黨委統籌執法管理、法律宣傳服務、專業化調解三支力量,聯動開展矛盾糾紛化解,將紛爭止於萌芽。一是強化執法管理力量。組織司法所、公安派出所、鄉鎮綜合執法等力量,對農房流轉後改造改建、生產經營等實行統一管理和動態巡查,有效防範流轉後的生產經營、鄰里關係等矛盾糾紛。二是強化宣傳服務力量。組建法律顧問團隊,建立“一宗一講”法治宣傳機制。指定6名公職律師建立“一人一碼”法律服務機制,為村民提供“選單式”“定製式”線上諮詢服務。三是強化專業調解力量。依託鎮綜治中心,整合矛調中心、司法所、農交所等資源力量,設立農房流轉矛盾糾紛調解服務站,落實2名專職調解員,妥善化解涉農權交易矛盾糾紛。積極爭取市仲裁委在九龍鎮設立聯絡點,發揮“一裁終局”作用,高效化解爭議較大的契約、債務糾紛,將矛盾糾紛止於訴前。
“四書止紛”工作法試點實行以來,已被德陽市全面推廣,涉農村宅基地盤活利用、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等領域工作全面規範,矛盾糾紛總量比試點前下降了80%以上,有效促進了農村社會穩定。

所獲榮譽

2023年11月,四川省德陽市綿竹市九龍鎮的《預防化解農房流轉糾紛工作法》被中央政法委評為全國“楓橋式工作法”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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