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體育局

韶關市體育局:根據《中共韶關市委、韶關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韶關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韶市聯〔2009〕18號),設立韶關市體育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韶關市體育局
  • 類型:政府工作部門
  • 地點韶關市
  • 範圍:體育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地理位置,

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指導和配合各部門、各行業、各社會團體積極開展體育活動的職能。
(三)加強青少年體育和體育公共服務工作職責,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體育工作的發展戰略,擬訂全市體育事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推進體育體制改革。
(二)推進體育公共服務,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縣(市、區)體育部門開展體育工作,協同各部門做好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城市和農村的體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搞好體育設施建設布局,指導實施全民健身計畫。
(三)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和運動項目設定與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擬訂訓練競賽體制改革措施。
(四)審核本市承辦的國際及國內大型比賽並提出建議,參加省以上綜合性運動會的組織管理及統籌安排,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性的體育競賽工作。
(五)組織、指導體育科研工作,指導反興奮劑工作。
(六)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七)指導本市體育彩票銷售的管理,對體育彩票公益金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
(八)培育發展體育市場,監督管理高危險性體育經營項目活動。
(九)開展與港澳台地區和其他國家(地區)的體育交流合作。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體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體育局設5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擬訂體育發展規劃和體育工作政策、制度;提出體育工作和體制改革的方案;組織指導體育理論研究和體育發展戰略研究;協助局領導搞好各類大型活動(競賽)的組織和各科室工作的綜合協調;負責機關文秘、信訪、調研、信息、檔案、機要保密等工作;負責機關資產管理、外事接待等政務工作;負責體育宣傳工作。
民眾體育科
組織實施全市全民健身計畫;指導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推進體育公共服務;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和健身氣功活動;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全市性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管理、指導全市性體育社團工作;組織開展國際間、市內外的體育交流、體育競賽。
競技體育科
組織協調青少年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指導全市業餘體育訓練、競賽運動員、教練員隊伍一體化工作;抓好訓練體制改革和教練員培訓工作;綜合平衡重點運動項目的設定、布局和分類管理;了解掌握國內外競技體育的動態和信息,統計重大比賽的成績和積累資料,指導運動訓練;指導、協調市優秀運動隊備戰全省運動會的各項工作;指導體育科研工作;指導反興奮劑工作;協同做好全市學校體育工作,全面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承擔各類大型運動會的競賽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性的體育競賽工作;負責等級裁判員、等級運動員的考核、審核和報批等工作;抓好競賽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體育經濟科
擬訂體育產業政策和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市體育市場的管理工作;擬訂市級體育經費預算和基建投資計畫;負責機關和監督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審計、計畫、統計、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主辦的國內外大型體育競賽的財務和物資保障工作;協調體育設施建設布局,指導體育設施建設的標準化和規範化;安排體育基金和各種集資的使用;指導體育彩票銷售的管理,對體育彩票公益金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審核、監督管理高危險性體育經營項目活動。
人事科(監察室)
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計畫生育、離退休人員服務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群、紀檢、監察等工作。

人員編制

市體育局機關行政編制1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5名、副科級領導職數4名。後勤服務人員數3名。

地理位置

地址:廣東省韶關市湞江區
韶關市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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