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衛生健康局

韶關市衛生健康局

韶關市衛生健康局,根據《廣東省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和《韶關市機構改革方案》,市衛生健康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韶關市衛生健康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韶關市衛生健康局局長:胡德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韶關市衛生健康局
  • 外文名:Shaoguan Health Bureau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現任領導:胡德寧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實施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負責全市衛生健康系統安全生產相關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擬訂並組織落實重大疾病防治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組織實施免疫規劃。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落實國家、省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落實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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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
(七)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的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指導市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九)指導縣(市、區)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一)研究擬訂全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高素質專業化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
(十二)擬訂促進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的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市衛生健康局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
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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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
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四是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推行全過程監管,強化醫療服務質量和安全監管。
五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落實公立醫院經營管理自主權,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職責分工

1、與市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國家、省和市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擬訂人口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市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省的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海關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衛生健康局負責傳染病總體防治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與海關部門建立健全應對口岸傳染病疫情和公共衛生事件合作機制、傳染病疫情和公共衛生事件通報交流機制、口岸輸入性疫情通報和協作處理機制。
4、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市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市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5、與市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承辦有關督查督辦、提案議案。
(二)規劃與統計科。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組織開展衛生健康資源與醫療服務的統計、分析工作,以及衛生服務調查工作。承擔和指導全市衛生健康服務信息化體系建設工作。
(三)財務科。承擔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四)法規與綜合監督科。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法制宣傳教育等工作。組織推進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及職能轉變相關工作。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
(五)體制改革科。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
(六)疾病預防控制科(衛生應急辦公室)。擬訂並組織實施疾病防治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組織實施免疫規劃,完善疾病防控體系,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組織實施農村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監測和安全工程衛生評價工作。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七)醫政科。擬訂全市醫療機構設定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實施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國家、省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監督管理醫療衛生機構藥事管理工作。
(八)基層衛生健康科。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
(九)婦幼健康科。組織實施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十)職業健康與宣傳科。組織實施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
(十一)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組織實施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獎勵扶助制度。承擔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二)科技教育與幹部保健科。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適宜技術推廣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全(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負責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以及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三)愛衛科。負責愛國衛生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指導工作。負責實施創建和鞏固衛生城市(縣城、村鎮)。組織開展城鄉除害防病工作。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四)中醫科(老齡健康科)。擬訂促進我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的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組織實施中醫醫療、保健等人員的執業資格標準、服務規範。組織實施中醫藥特色優勢和防治重大疾病的建設規範及標準。組織實施中醫藥服務均等化及中醫“治未病”健康工程。組織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和推廣套用中醫適宜技術。監督管理各類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指導其他醫療機構的中醫業務。組織中醫藥科研課題的協作及攻關。組織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以及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五)人事科。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隊伍建設、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組織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六)工委辦公室。承擔工委的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民營醫院和衛生社團組織聯合黨委日常工作。

行政編制

市衛生健康局機關行政編制62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6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6名。
市衛生健康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韶關市衛生健康局局長:胡德寧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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