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評論

音樂評論

音樂評論是從理論上研究、分析音樂現象的一種社會實踐活動。音樂評論學是研究音樂現象與規律的人文科學,是音樂學的一個套用性分支學科,音樂評論學的研究對象是音樂評論現象,音樂評論的本質與屬性是音樂評論學的主要研究內容之一。音樂評論的本質是對音樂現象的理論研究,是在理論研究基礎上對音樂現象的總結、分析和評價。音樂評論具有創造性與繼承性、附屬性與獨立性、客觀性與主觀性、時代性與歷史性、批判性與指導性等屬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音樂評論
  • 外文名:music criticism
  • 表達形式:書面文字或口頭語言
  • 目的:對所評論的對象作出一定審美評價
評論梗概,評論本質,評論屬性,創造性,獨立性,客觀性,時代性,批判性,評論標準,評論作用,評論家,

評論梗概

音樂評論是音樂活動中的重要環節,與音樂藝術現象中的其他活動環節一樣具有悠久的歷史。音樂評論對音樂藝術事業的繁榮、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隨著社會文明的進步與音樂藝術事業的發展,音樂評論的廣度和深度發生了深刻的變化。現代音樂評論幾乎涉及音樂現象的各個層面,並且對音樂藝術活動起著越來越顯著的影響和作用。由於音樂藝術形象是高度抽象的,因此,音樂評論的社會實踐活動比其它門類的藝術評論活動更複雜,是藝術評論中最複雜的一種思維活動,面臨著許多矛盾與難題,其中,包括對音樂評論的本質與屬性的認識。由於對音樂評論的本質與屬性認識不足,導致了音樂批評的極端化與片面化,產生了一定的誤導和負面作用, 挫傷了音樂藝術家的積極性,影響了音樂藝術事業的繁榮與發展。為了探究音樂評論的特徵與規律,更好地發揮音樂評論在促進音樂藝術發展方面的積極作用,本文擬對音樂評論的本質與屬性作一些初步的探討。

評論本質

什麼是音樂評論? 音樂評論的本質是什麼?音樂評論有何屬性? 這是音樂評論學必須首先回答的問題。需要說明的是,在這裡,作為音樂評論學研究對象之一的音樂評論的本質與屬性,是一般意義上的音樂評論的本質與屬性,而不是具體的音樂評論類型中所關注的屬性與本質。在這個層面上研究音樂評論的本質與屬性,是通過把音樂評論與音樂活動中其它環節進行對比與比較來認識的,也就是說,要研究與音樂創作、音樂演奏、音樂教育、音樂欣賞有本質區別的音樂評論的本質與特徵。
音樂評論的本質即什麼是音樂評論的問題。薛良認為“ 音樂評論是一種普遍的藝術心理活動, 是對音樂刺激的反應, 反應也就意味著評價”[1]。修金堂則認為“評論的本質是評價,即對被評對象進行價值判斷”[2]。在《藝術概論》中,編著者認為“從一定的階級立場,觀點出發,對藝術作品和文藝家的成敗得失, 是非功過作出評價,便是藝術批評,也可以叫做藝術評論。”[3]從以上觀點可以看出:目前,對音樂評論的本質的認識,仍然局限在評價的範圍內。筆者認為,“評價”一詞不能全面地概括與反映音樂評論的全部本質,音樂評論除了評價之外,還有分析、總結、研究、創造的一面。例如,戴鵬海在《全方位的音樂教育實踐》[4]一文中對音樂家賀綠汀先生音樂教育實踐的評論,實質上是對賀綠汀先生一生中所涉及的音樂教育實踐活動的總結; 而蔡仲德在《青主音樂美學思想述評》[5]一文中對音樂家青主音樂美肇慶學院學報第30 卷學思想的評論更顯著地表現出分析、研究的一面。戴鵬海在《勇於探索的成果———歌劇〈大野芳菲〉的音樂特點及其他》[6]一文中對歌劇《大野芳菲》音樂特點的評述則偏重於研究。綜上所述,筆者認為:一般地講,音樂評論的本質是對音樂現象的理論研究,是對音樂現象的分析、總結、評價的總合。在具體的音樂評論實踐中,對一項具體的音樂現象的評論,研究、分析、總結、評價等諸方面可能並不一定都要面面具到,而是有所側重。
由於音樂評論學是音樂學的一個分支學科,所以,從本質上看音樂評論與音樂學具有相同的觀察對象,即音樂現象。但是,二者對同一個音樂現象的觀察角度、研究目的是不同的。音樂學對音樂現象的研究, 是從巨觀角度, 把音樂現象作為一種藝術現象來研究的。音樂學研究音樂現象是為了搞清楚音樂的本質、屬性、產生、發展、作用、功能等音樂藝術規律。而音樂評論對音樂現象的研究是從相對微觀的角度,把音樂現象作為音樂藝術活動中的一個具體環節來加以研究的。
音樂評論對音樂現象的研究並不是直接對音樂藝術規律的認識與探索,而是通過對具體音樂現象的分析、研究及評價,來積極引導音樂藝術現象朝著正確的方向發展,宏揚時代主旋律, 發揮音樂藝術及音樂評論在促進社會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建設中的積極作用,避免音樂藝術現象及音樂評論在社會生活中的消極影響。

評論屬性

關於音樂評論的屬性,目前還沒有系統的研究資料可以借鑑。作者通過多年的音樂教育與音樂研究工作實踐認為,音樂評論與音樂創作、音樂演奏、音樂教育、音樂欣賞等音樂藝術活動比較起來,有下列屬性:

創造性

創造性與繼承性
音樂評論的創造性是指音樂評論與音樂創作一樣是一種創造性的思維活動。音樂評論是一種與音樂創作並存的社會科學, 作為一種科學,音樂評論也要不斷地探索未知領域,要對被評論的音樂現象從不同的角度出發,提出評論者的新認識、新發現和新觀點。雖然音樂評論是與音樂創作並存的社會科學,但音樂評論並不直接創作音樂作品,音樂評論的創作性主要體現在對現實生活中的音樂現象的理論認識與分析,著重體現為評論者對被評論對象的新認識、新發現、新觀點等方面。這就要求音樂評論不能因循守舊,對被評論對象的評論要具體,不能簡單地用“好”或“不好”;“成功”與“失敗”等籠統的、武斷的詞語下結論。
音樂評論的繼承性是指音樂評論是對已經存在的或發生了的音樂現象的再認識過程。既然是一個再認識的過程,就必然會遇到對該音樂現象之所以存在的認識問題,這個認識過程就是繼承性的具體體現。要評論一項音樂現象,就要通過學習了解它,掌握它,繼承它,在吸收與繼承的基礎上,才能分析、研究、總結、評論、創造。例如,楊秀榮在〈樸實無華意境深遠———評揚琴曲《思》一文中,對魏硯銘創作並演奏的揚琴曲《思》的評論,是在“反覆聆聽作品並和作者交談後所領悟到《思》所展現的意境和作品中透露出的創作心態”的基礎上進行的。
音樂評論的繼承性要求音樂評論者首先要全面、準確地理解與掌握被評對象的特徵與本質,充分了解被評論對象的藝術創作背景, 領悟被評論對象的感情境界。音樂評論的繼承性是音樂評論創造性的基礎,沒有繼承性的音樂評論是沒有存在基礎的,更談不上創造性了。

獨立性

附屬性與獨立性
音樂評論的附屬性是指音樂評論以音樂現象的存在為前提,依附於音樂活動而存在。在音樂現象出現以前,沒有音樂評論;另一方面,音樂評論將隨著音樂現象的消失而消失。音樂藝術繁榮的時期,音樂評論活動也繁榮,具有多樣性;音樂藝術頹廢的時期,音樂評論也蕭條。說明音樂評論的產生、發展、繁榮決定於音樂現象。這就要求音樂評論一方面要準確地定位於音樂藝術活動範圍內,超越了音樂現象的音樂評論是盲目的評論。另一方面,音樂評論要與音樂藝術的實踐緊密聯繫起來,不能脫離音樂藝術實踐。第三,要用發展的觀點來進行音樂評論。
音樂評論的獨立性是指音樂評論是一門獨立於其它音樂活動的社會實踐活動,音樂評論具有自己的本質與屬性、依據與原理、原則與方法等音樂評論的規律,這些音樂評論的規律與音樂現象其他環節的規律,例如音樂創作規律、音樂演奏(唱)規律、音樂欣賞規律等具有顯著的、本64第1 期金凱:試論音樂評論的本質與屬性質的不同與區別。

客觀性

客觀性與主觀性
音樂評論的客觀性是指音樂評論是一種客觀存在的社會現象,音樂評論得出的評論結果是真實的,經得起實踐檢驗的,而不是象音樂藝術作品那樣是可以虛構的,可以誇張的。這就要求音樂評論者在得出評論結果時, 一定要慎重、全面,不能盲目、片面。同時,這一屬性決定了音樂評論要以實事求是為原則。另外,音樂評論的客觀性還體現在音樂評論的對象是客觀存在的社會現象(音樂現象是社會客觀存在的),音樂評論要有客觀存在的評論依據,不能為了迎合一部分人的好惡斷章取義,任意評論,隨意評論;更不能為滿足個人的私慾而歪曲事實。
音樂評論的主觀性是指音樂評論是一種主觀性的理性思維活動,評論者的主觀願望、經驗、生活積累、音樂知識、理論水平、評論方法、觀察問題的角度、指導思想等都不同, 對音樂評論的影響很大。評論結果受評論者的主觀因素決定。
這就要求一方面,音樂評論者應當儘量從實際出發,依據客觀的評論依據,消除主觀因素對音樂評論的影響; 另一方面,在對待音樂評論的結果也要一分為二。因為不同的音樂評論者,從不同的角度出發,對所關注的音樂現象進行有限的評論與認識, 不能代替對該音樂現象全面的評論,否則,就會犯以偏概全的錯誤。

時代性

時代性與歷史性
音樂評論的時代性是指進行音樂評論要與被評論的音樂現象所處的時代結合起來,不能脫離具體的時代來評論音樂現象。因為一個具體時代的音樂現象是那個時代現實生活的反映。不同時代的現實生活是不同的、變化的, 音樂現象也是不同的、變化的。音樂評論表現出強烈的時代感,具有鮮明的時代特色。這就要求音樂評論要跟上時代發展的步伐, 合上時代變化的節奏,只有這樣, 音樂評論才能與音樂藝術的發展同步、協調前進; 否則,在音樂評論與音樂藝術發展之間就會出現不和諧的“音符”。
音樂評論的歷史性是指相對音樂藝術的其他活動環節而言,音樂評論環節在時間上要滯後一些,也就是說先有音樂創作、音樂演奏(唱)、音樂欣賞、音樂教育等音樂藝術環節, 後才有對上述音樂活動環節的評論。

批判性

批判性與指導性
音樂評論的批判性是指音樂評論要指出被評音樂現象的不足之處。現實生活是複雜的,音樂現象也是複雜的,因為音樂藝術是現實生活的反映。現實生活中有消極的方面,音樂現象中也有消極的、頹廢的、不健康的東西存在,每一個具體的音樂現象或者音樂作品不可能都是完美無缺的,盡善盡美的,其中或多或少地存在著這樣或那樣的缺點或不足之處。這就要求音樂評論要勇於講真話,不能只講被評對象的優點, 特別是涉及具體音樂現象的直接從事者( 詞曲作者、演唱者或演奏者、欣賞者等)時,不能礙於情面或同事關係不做批評,只做表揚。這樣的音樂評論是不健康的, 因而,對音樂藝術的健康發展是不利的。音樂評論中的批判性是具有客觀評論依據的批判性,而不是隨意地、不負責任地“ 找” 缺點式的批評。批判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更健康地發展而發揮作用,決不應該是扼殺。因此,要準確地把握音樂評論的批判性,就要避免音樂評論中的“不疼不癢”的批評、只表揚不批評的批評及“找”缺點式的批評。
音樂評論的指導性是指音樂評論對音樂現象的發展具有指導或引導作用。當然,這種指導或引導作用有兩個對立的方向。健康的音樂評論活動對音樂藝術發展的指導作用是積極的、健康的和向上的;相反,“病態”的音樂評論對音樂藝術事業的發展具有消極的引導作用。另外,音樂評論的指導性應當是在批判性基礎上的指導性,沒有正確的、恰如其分的批評或批判, 就不會有立竿見影的指導。
綜上所述,音樂評論是從理論上研究與分析音樂現象的一種社會實踐活動。音樂評論的本質並不是簡單地對音樂作品評價,而是對音樂現象的總結、分析、研究、評價的總合。作為一種人文活動,音樂評論具有創造性、繼承性、附屬性、獨立性、客觀性、主觀性、時代性、歷史性、批判性、指導性等屬性。這些屬性存在於音樂評論實踐中,在進行音樂評論時,所作的評論結果要能夠綜合體現出上述音樂評論的屬性,不能因為強調其中某一方面的屬性而忽略其他方面,尤其是與之對立的屬性。

評論標準

為此,首先必需有一個評價的標準。這個標準因評論家的審美理想、審美觀念而有所不同。評論家不可避免地受到特定歷史時期的具體社會、民族和階級的影響,總是有意或無意地宣傳、提倡或傾向於一定的文藝思想,反對或排斥某種文藝思想。在評論中也必然反映出評論家自己的藝術觀、藝術修養、興趣愛好等特點。儘管如此,在一定歷史條件下,仍會形成一個基本的標準。它取決於當時社會上占主流地位的音樂思潮。這種標準不外從兩個方面來考慮,即社會功利價值標準,包括作品在政治、道德倫理、社會風氣等方面所產生的影響;藝術價值標準,即從內容與形式結合方面是否合乎審美要求和審美理想。大體說來,能為大多數人所接受的標準,常常是符合於社會進步力量的觀點、要求和利益,符合於音樂藝術發展的基本規律,因而是比較客觀而具有科學性的。否則,公眾就會拒絕承認這種標準而使評論失去其作用。正因如此,音樂評論往往與當代社會的思想鬥爭、政治鬥爭有密切的聯繫,反映出意識形態鬥爭的複雜性。音樂評論的標準雖然具有上述的社會客觀性,但在歷史的長河中,由於社會的發展,對音樂藝術自身規律的逐步掌握,對音樂審美教育功能的認識的深化變異,使音樂評論家不斷對以往的標準加以揚棄取捨,又形成新的標準以符合新的社會要求。這樣,音樂評論標準具有社會客觀性與歷史可變性這兩種特性。通常,成功的並對社會起重大影響的音樂評論,必然會有意無意地反映了當代社會發展的需要,表現出社會的審美理想和審美趣味,因而能帶有進步性、科學性和權威性。

評論作用

音樂評論所起的作用可以分兩方面來觀察:
①對於聽眾來說,音樂評論起著啟發、引導和教育作用。評論對聽眾介紹、分析音樂作品及演出的成敗得失,提高聽眾對音樂的鑑別能力,培養並提高公眾的審美趣味;
②對於音樂家來說,音樂評論有助於他們冷靜而客觀地檢驗藝術實踐,進行藝術總結,便於鞏固成果,提高藝術水平;
同時評論也代表民眾的要求和希望,有助於音樂家掌握時代的脈搏,為以後的藝術活動指出方向。反過來看,音樂評論之所以能發揮作用,也在於評論家能充分吸收廣大聽眾的意見,知道他們的需求,能以平等的地位與音樂家共同切磋琢磨,理解他們的甘苦。

評論家

對音樂評論家的要求是多方面的。首先,他應具高度的音樂修養和鑑賞能力,能理解音樂內容和形式的奧秘,從中取得豐富的感受和體驗。為達到這個要求就必須有廣博的知識積累和文化藝術修養,特別是對民族傳統文化的理解。其次,他應具有一定的思想理論水平,能對所評論的對象加以鑑別,發現其優劣得失,並加以分析、概括,作出理論上的說明,特別是從哲學、社會學、美學角度上作出符合客觀實際的審美評價。第三,他應具有科學的頭腦,思維嚴密,善於分析與綜合,判斷準確,有勇氣,有創見,敢於獨樹一幟,對庸俗吹捧、無理的攻擊或帶有偏見的評述敢於抵制,堅持原則,維護真理。第四,還要有高度的寫作水平,能有條理地、準確有力地闡述自己的觀點和意見。理想的音樂評論家應集音樂家、美學家、科學家與文學家於一身。在西方專門論述音樂評論的理論著作不多,近代較有影響的是M.-D.卡爾沃科雷西所著 《音樂評論的原則與方法》、O.湯普森的《實用音樂評論》、法國A.馬沙貝的《音樂評論文集》、英國A.沃克的《音樂評論剖析》等書。專業性質的評論,在西方是隨著報刊、雜布的誕生而逐漸出現的。當時的評論涉及各方面,例如對J.S.巴赫的評價問題,曾引起J.A.沙伊貝(1708~1776)與A.比恩鮑姆(?~1748)的爭論。在法國,D.狄德羅、J.-J.盧梭、J.LeR.達朗貝爾(1717~1783)對義大利歌劇與法國歌劇的爭論,以及後來許多人對C.W.格魯克與N.皮欽尼之間的“丑角論戰”,都發表在雜誌報刊以及小冊子上,在英國,J.艾迪生(1672~1718)與C.伯尼可算是英國音樂評論的創始人。更有重大影響的是E.漢斯利克,他寫了一系列評論文章,闡明他反對音樂他律論,主張自律論的美學觀點,曾在19世紀下半葉引起巨大的論爭,涉及整個歐洲。兼寫評論的作曲家也不少,如 C.M.von韋伯、R.舒曼、 F.李斯特、 R.華格納、H.沃爾夫都是比較知名的。法國作曲家C.德彪西的一系列文章,文筆生動,對音樂有許多創見。法國文學家羅曼·羅蘭(1866~1944)、德國的A.愛因斯坦、 英國的 G.蕭伯納(1856~1950)、E.紐曼、 美國的湯普森在西方的音樂評論界占有重要地位。在蘇聯,Б.В.阿薩菲耶夫的評論頗受重視。
20世紀以來,在中國,音樂評論也同樣見諸報刊雜誌。起重要作用的當首推聶耳,他在1931年化名“黑天使”所寫的評論,對不健康音樂的泛濫起了鞭撻作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音樂評論更受重視,陸續建立起一支評論隊伍,著名的評論家有李凌、趙□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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