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解老》是《韓非子》中道家經典《老子》的重要註解與闡釋著作。先秦法家本為極其凌厲之學問,多有真切喜人之處,而道家老子之深邃精奧則遠過其他諸子。凌厲之法家與深邃之道家本一脈相承,故學者有“道生法”一說。而韓非“喜刑名法術之學,而其歸本於黃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韓非子·解老第二十
- 類型:詞語
- 分類:古代詞語
- 出自:韓非子
- 選自:《韓非子》
- 朝代:戰國
作品原文1,注釋,譯文,淺析,作品原文2,作者簡介,作者思想,
作品原文1
德1者,內也。得者,外也。“上德不德”,言其神不淫2於外也。神不淫於外,則身全。身全之謂德。德者,得身也。凡德者,以無為集,以無欲成,以不思安,以不用固。為之欲之,則德無舍3;德無舍,則不全。用之思之,則不固;不固,則無功;無功,則生於德。德則無德,不德則在有德。故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
注釋
1.德:《易·訟·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無成。”《易·恆·九三》:“不恆其德,或承之羞。貞,吝。”《詩·邶風·日月》:“乃如之人兮,德音無良。”《詩·衛風·氓》:“士也罔極,二三其德。”《詩·小雅·谷風》:“忘我大德,思我小怨。”《詩·大雅·思齊》:“肆成人有德,小子有造。”《詩·大雅·下武》:王配於京,世德作求。”《詩·大雅·既醉》:“既醉以酒,既飽以德。”《易·坤·象》:“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老子·十章》:“生之畜之,生而不有,為而不恃,長而不宰,是謂玄德。”《論語·為政》:“子曰:‘為政以德,誓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莊子·天地》:“故曰,玄古之君天下,無為也,天德而已矣。”成玄英疏:“玄古聖君無為而治天下,自然之德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德何如可以王矣?”《荀子·勸學》:“榮辱之來,必象其德。”《韓非子·揚榷》:“德者,核理而普至。”《新書·道德說》:“六德六美,德之所以生陰陽天地人與萬物也。”這裡用為客觀規律之意。
2.淫:通“游”。《管子·明法》:“不淫意於法之外。”《楚辭·招魂》:“歸來兮,不可以久淫兮。”這裡用為遨遊之意。
3.舍:《莊子·說劍》:“夫子休就舍。”《戰國策·齊策》:“舍之上舍。”《禮記·曲禮》:“將適舍。”《鬼谷了·本經陰符》:“神歸其舍。”《呂氏春秋·察今》:“溺死者千有餘人,軍驚而懷都舍。”這裡用為房屋(居住之宅)之意。
譯文
所謂的規律,是內在的。所謂的得到,是外在的。“那上面的宇宙有規律的不自以為有規律”,是說它的神志不遨遊在外。神志不遨遊在外,那么身體就能保全。身體保全就稱之為有規律。所謂的有規律,就是得到身體保全。凡是規律,以沒有為聚集,以沒有欲望為成功,以不思考為安寧,以不使用為堅固。去作為想作為,那么規律就居無定所,規律居無定所,那么自身就得不到保全。使用它思考它,那么它就不堅固;它不堅固,那么就會勞而無功;勞而無功,那么就生出規律。有規律的那么就沒有規律,不能得到的則在於有規律。所以說:“那上面的宇宙有規律的不自以為有規律,所以才有規律。”
淺析
“德”字,在先秦時期確實有兩種用法,但通過對諸子百家的比較,用為“規律”的居多,尤其是《道德經》一書,所以目前仍按老子原意“規律”來解釋。那么韓非這樣來解釋《老子》,有沒有道理呢?從《老子》一書看,老子認為凡事凡物、萬事萬物都有道路,這個道路就是“生、老、病、死”,也就是說,包括地球、包括太陽系、包括銀河系,萬事萬物都要走這條道路。然而每一個個體走這條道路時,其規律都不一樣,所以老子是把道路和規律分開講的。
作品原文2
【原文】
所以貴1無為無思為虛者,謂其意所無制也。夫無術者,故以無為無思為虛也。夫故以無為無思為虛者,其意常不忘虛,是制於為虛也。虛者,謂其意無所制也。今制於為虛,是不虛也。虛者之無為也,不以無為為有常。不無為為有常,則虛;虛,則德盛;德盛之謂上德。故曰:“上德無為而無不為也。”
【注釋】
1.貴:《老子·十三章》:“寵辱若驚,貴大患若身。”《國語·晉語》:“貴貨而賤土。”《禮記·中庸》:“去讒遠色,賤貨而貴德。”《荀子·大略》:“貴貴、尊尊、賢賢、老老、長長,義之倫也。”《荀子·宥坐》:“因麗節文,非無良材也,蓋曰貴文也。”《呂氏春秋·察今》:“有道之士,貴以近知遠,以今知古,以所見知所不見。”《韓非子·初見秦》:“而民為之者,是貴奮死也。”《商君書·畫策》:“聖王者不貴義而貴法。”這裡用為崇尚、重視之意。
【譯文】
所以重視無為無思並作為於空虛境界的人,是說其意識不再受什麼制約。那種沒有道術的人,故意以無為無思來作為於空虛境界。這種有意識地用無為無思來作為於空虛境界的人,其意識是被那空虛境界所制約的。所謂的空虛境界,是說其意識不再受什麼制約。如今被空虛境界所制約,就是不空虛。達到空虛境界的人的無所作為,是不把無所作為當作經常要做的事。不把無所作為當作經常要做的事,那么才能達到空虛境界;達到空虛境界,那么規律才會興盛;規律興盛就稱之為上等的規律。所以說:“上等的規律是無所作為而又無所不作為。”
【說明】
本節旨在說明規律是無所作為而又無所不為的,本來規律就是自然的,自自然然而形成的。有所作為,也就破壞了自然形成的規律。所以我們一定要弄懂,自然形成的東西,是不可以去有所作為的,按“仁義禮智信”中的“誠”來講,誠是什麼?就是忠誠於事物發展的本來面目,事情本來就是如此,還有什麼誠不誠呢?如果使事物變得不如此了,那么才是不誠。所以,追求達到空虛境界的人,就是有所作為;而有所作為,也就破壞了事物發展的本來面目。所以,追求達到空虛境界的人,也就被空虛境界所制約了。既然有所作為,當然也就破壞了自然形成的規律,那么,被破壞了的規律還能興盛嗎?當然不會!所以被破壞了的規律也就是下等的規律了。而被破壞了的下等規律,是混亂的,是更沒有辦法掌握的。這就是韓非的意見。
作者簡介
韓非,生於周赧王三十五年,卒於秦王政十四年(約前281年-前233年),韓非為韓國公子(即國君之子),漢族,戰國末期韓國人(今河南省新鄭)。是中國古代著名的哲學家、思想家,政論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後世稱“韓非”或“韓非子”,中國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 韓非的著作,是他逝世後,後人輯集而成的。據《漢書·藝文志》著錄《韓子》五十五篇,《隋書·經籍志》著錄二十卷,張守節《史記正義》引阮孝緒《七錄》(或以為劉向《七錄》)也說“《韓子》二十卷。”篇數、卷數皆與今本相符,可見今本並無殘缺。自漢而後,《韓非子》版本漸多,其中陳奇猷《韓非子集釋》尤為校注詳贍,考訂精確,取捨嚴謹;梁啟雄的《韓子淺解》尤為簡明扼要,深入淺出,功力深厚。
作者思想
《韓非子·解老·第二十》選自《韓非子》
韓非雖死,但他的思想卻在秦始皇、李斯手上得到了實施。韓非“喜刑名法術之學,而其歸本於黃老”他總結了前期法家的經驗,形成了以法為中心的法、術、勢相結合的政治思想體系,被稱為法家之集大成者。
韓非著重總結了商鞅、申不害和慎到的思想,把商鞅的法、申不害的術和慎到的勢融為一本。他推崇商鞅和申不害,同時指出,申商學說的最大缺點是沒有把法與術結合起來,其次,申、商學說的第二大缺點在於“未盡”,“申子未盡於術,商君未盡於法”。(《韓非子 定法》)韓非按照自己的觀點,論述了術 法的內容以及二者的關係,他認為,國家圖治,就要求君主要善用權術,同時臣下必須遵法。同申不害相比,韓非的“術”主要在“術以知奸”方面有了發展。他認為,國君對臣下,不能太信任,還要“審合刑名”。在法的方面,韓非特彆強調了“以刑止刑”思想,強調“嚴刑” “重罰”。
尤可稱道的是,韓非第一次明確提出了“法不阿貴”的思想,主張“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這是對中國法制思想的重大貢獻,對於清除貴族特權、維護法律尊嚴,產生了積極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