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美日三國於12月29日簽訂《關於朝鮮核和飛彈威脅的韓美日三國情報共享協定》,並在簽訂的同時生效。該《協定》以1987年《韓美軍事秘密保護協定》和《美日軍事秘密保護協定》為依據,首次制定了三國共享軍事秘密的方法和程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韓美日三國情報共享協定
- 簽訂國家:韓國、美國、日本
朝鮮反對
2014年12月30日,朝鮮通過對韓宣傳網路“我們民族之間”在以個人筆名投稿的文中稱韓美日三國所簽《情報共享協定》是“軍事挑釁”,並強烈表示反對。
該文中,朝方主張稱《情報共享協定》是基於欺騙性的朝鮮威脅論,是為從軍事上扼殺朝鮮嚴重反共和國“軍事挑釁”。
該文表示,美國、韓國和日本之間正式開始構建三角軍事同盟,朝鮮半島和東北亞地區核戰爭的威脅性變得比任何時候更大,反覆威脅會動用核武器。這被視為是對韓美日三國以《情報共享協定》為基礎推出的朝鮮核和飛彈威脅的“強強”應對。
文章還表示,其中可以讀出通過強調韓美日三角互助,以傳統的“南方三角”對“北方三角”來引領局勢發展的意圖。 文章還強調美國的責任比韓方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