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按院賺贓獲賊案

韓按院賺贓獲賊案,本案發生在明朝浙江寧波府定海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韓按院賺贓獲賊案
  • 發生年代:明代
  • 涉及人物:僉仆高封與侍郎夏震
  • 出處:《廉明公案》卷三
案件經過
該縣僉仆高封與侍郎夏震二人同鄉,相交甚厚,碰巧二人妻子同時有孕。便指腹為親,約定生兩男為兄弟,生兩女為姊妹,生一男一女為夫妻。夏震生一男,名昌期;高封生一女名季玉。夏震請媒人登門,送到高家一對金釵以為定親之禮,高封既然接受,並以玉簪一對為回禮。夏震為官潔廉,一無所有。死在京城後,是高封出具全部資用,將其靈柩遷回故里,不久高封也辭官歸鄉,家資巨萬。夏昌期,雖好讀書,但家貧如洗,十六歲時以進學為名,托人去高家請求完親。高封嫌貧愛富,有退親之意,不好出口,故意刁難夏昌期,便要求他“須當備六禮,行親迎方可成婚”,“若不能備禮,不如早退親。”三年過去了,高季玉多次勸父母不當負義爽信,高封說夏昌期若有百兩聘禮,便任女出嫁。季玉私下裡將自己的金銀首飾粉盒收拾一番,又偷了父親的一些銀兩,打發侍女爍香去找夏昌期,告訴他自己有些價值百兩的財物交給他作為聘財。並約定夜間在後花園交接。夏昌期不勝歡喜,將此事告訴了好友李善輔,李善輔心生毒計,當夜以毒酒將夏灌昏,自己假冒夏昌期來到了花園。爍香已在等侯,見不是白天所見的夏公子便回去報告小姐,季玉以為此事別人不會知曉,來人一定就是夏公子,令爍香再去花園。爍香回到花園,越發看出來來人的面目,便說此人是賊,不料李善輔早已揀起一石,一下將爍香打死,搶走包袱。李回去後,夏昌期才酒醒過來,急急來到後花園,忽見侍女屍體,驚嚇而逃。高家次日發現爍香死在花園,又聽季玉將前事細言,高封斷定是夏昌期串通爍香,偷了金銀首飾,贓物到手,殺人滅口。高封投訴到了寧波知府堂上,知府將夏昌期傳到,昌期說自己到花園,見侍女已死,定是高家害己之計。幾經審訊,夏昌期遂自誣服,於是,昌期明正典刑,己成獄三年。”後福建興化府林見出任浙江巡撫。上任前微服出訪,當地胡知縣疑其打點衙門者,將其收入監牢,林見在獄中得知夏昌期為冤情,令營子將一印送給知縣,知縣方知是新任巡按已到。林見重審此案,問夏昌期有準知道花園相見之事,夏答只有李善輔知。林見一聽便知真情,於是在考校寧波府生員時,將李列在第一名,又親自召見李,半年以後,林見以嫁女無妝資藉口,以哄騙李善輔為他換些首飾,許願日後提撥李,李深信無疑,很快拿來一些首飾。林見將高季玉傳來辨認,確是自己要交給夏昌期的那些東西。案情真相大白,林見判李善輔大辟死罪,高封厭貧求富,背信棄義,本當受刑,念其年老且免。夏昌期與高季玉昔有盟約,依法準予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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