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忠謨,字筱初。1915年7月28日生。籍貫安徽休寧。1934年夏,考入國立中央大學法律學系。受課之餘,孜孜於法學暨刑法原理之鑽研寫作,且以為終身志業。1953年,國立台灣大學延聘為法學院法律學系副教授,而教授,繼兼系主任,並歷任訓導長、法學院院長、教務長。任系主任時,廣攬名師宿儒,增闢課程,充實圖書設備,使法律系規模大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韓忠謨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安徽休寧
- 出生日期:1915年7月28日
簡介,履歷,
簡介
1975年,出長“銓敘部”,持衡以清允見稱。六十六年,出任“司法院”副院長。凡銓審及職系之釐訂,審檢分隸制度之推行,躬親擘劃,奠立法治宏規。1981年,應聘為台大名譽教授。1982年,時人有以“異議分子多出自台大法律系,而其皆為韓忠謨學生,韓氏主持該系及法學院多年,思想必有問題”,毀之,因而忠謨未獲出任台大校長,憤而辭職。
1983年,“中央研究院”院長錢思亮以總幹事一席相邀,力辭不獲,而中研院直隸“總統府”,忠謨時任國策顧問多年,視同借調,當局僅允以代總幹事名義,相助為理,六月,錢院長自美返國,旋臥病辭世,暫代院務半年。1990年初,中研院組織法奉核准修正,新置副院長'忠謨膺聘為首任代副院長,院長吳大猷先生深資倚重,並獲充分授權主持院內一切事宜,積極進行組織法修法工作,使其適合當前及將來之需要,自起草至定稿,費時經年,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實施。繼據之以修訂各研究所組以規程暨相關子法,開展國家學術研究規模。
1990年10月,忠謨街行受傷骨折,入院療治,旋告痊癒,而自覺體衰,乃辭職,以讀書自娛。又增潤舊著《刑法原理》,重新刊行問世。1992年十12月二24日,忽感不適,入台大醫院療治,以腸癌宿疾復發,終至心臟衰竭。1993年7月24日逝世,終年79歲。10月4日,“總統”明令褒揚。
韓忠謨教授生前著述頗豐,主要著作有刑法原理、法學緒論、刑法各論等。韓忠謨教授有志於激勵後學和促進海峽兩岸交流,捐出自己的畢生積蓄新台幣1000萬元,補助有志於從事法學研究的清寒優秀學子。1994年元月,“韓忠謨教授法學基金會”正式成立並運行。該基金會以從事法制研究、推廣法律服務、健全民主法治和促進社會祥和為宗旨。其作業範圍主要包括獎助台灣大學法學院優秀及清寒學生和研究生,從事各種法律服務事項之推展,舉辦社會福祉及法治化事項推廣,促進兩岸法學教育及兩岸法制交流等。
履歷
韓忠謨教授1915年出生於安徽省休寧縣,1934年以第一名的成績考入國立中央大學法律系,畢業後任江蘇省吳縣地方法院推事。1948年赴美國耶魯大學深造,1950年獲耶魯大學法學碩士學位,1952年獲法學博士學位。1952年任台灣政府法務部部長機要秘書、主任秘書;後任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教授,法律學系主任,法律研究所所長,法學院院長。1975年任考試院銓敘部部長;1977年任司法院副院長;1979年任台灣大學教務長。1981年榮任台灣大學名譽教授,1983年任台灣“總統府”國策顧問兼中央研究院總幹事及副院長。1993年夏天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