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延發

韓延發,男,漢族,1956年3月出生,遼寧昌圖人,大專學歷,1979年10月入黨,1970年12月參加工作。曾任洛陽日報社黨委委員、副社長。

2020年5月14日,據河南省紀委監委網站訊息,經洛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洛陽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韓延發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韓延發
  • 出生日期:1956年3月
  • 出生地:遼寧昌圖
工作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開除黨籍,

工作履歷

1970.12-1993.03 部隊服役;
1993.03-2016.03 洛陽日報社經理部經理、編委會委員,洛陽日報黨委委員、副社長,洛陽日報社副調研員,洛陽日報社副縣級幹部;
2016.03 退休。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9年11月22日,據河南省紀委監委網站訊息,洛陽日報社原黨委委員、副社承促永駝長韓延發(副處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戀雄汗動投案,接受洛陽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蜜奔棗調查。

開除黨籍

2020年5月14日,據河南省紀委監委網站訊息:經洛陽市委批准,洛陽市紀委監委對洛陽日報社原副社長韓延發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欠棵霸調項陵查。
經查,韓延發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利用職權為親友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承攬工程項目、工程款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要歸喇愉套、非法收受財物霉墓墊。
韓延發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洛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洛陽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韓延發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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