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信貸擔保基金是韓國主要向中小企業提供融資的政策性非銀行金融機構。1976年根據 《信貸擔保基金法》設立,旨在對缺乏足夠抵押品的企業的債務提供信用擔保。韓國信貸擔保基金成立前,除了在1972年8月~1976年3月期間,根據1972年發布的 《經濟穩定與增長總統緊急令》,所有銀行機構均從事此項業務外,此項業務主要由韓國產業銀行經營。基金的主要資金來源是來自政府和銀行機構的出資。
主要業務包括提供信用擔保、信用信息以及管理和技術的支持,同時也參與中小企業的資本投資。基金提供的信用擔保不能超過捐資和利潤總額的17倍。對中小企業提供的擔保必須大於全部擔保餘額的60%。擔保費用根據申請企業的信用狀況、擔保信用的類型等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