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還被仇劫殺案

韋還被仇劫殺案,發生於雍正八年(1730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韋還被仇劫殺案
  • 發生地點:廣西
  • 發生時期 :雍正八年
  • 涉及人物:陸氏
案件記載
該案發生於雍正八年(1730年)十月初一日。廣西泗城府鄉民韋還與女婿黃父昌素有積怨,黃即起意謀殺岳父韋還。雍正八年(1730年)十月初一日,黃父昌勾結殺蘭州頭目陶總衛的兒子亞保和其他賊眾共16人,預先埋伏在內鄰亭甘村的路口,使同夥老代到韋還家裡,哄騙韋還及其兩個兒子亞萬、亞平到下甘村挑穀子,韋還父子走到甘村路口時,眾賊一擁而上,先將韋還打倒,用鐵搶戳死,又將其兩個兒子一併打死,隨後把屍體埋在山溝里,又趕到韋還家中,哄搶衣服、銀錢。案發後,韋還的妻子多次找到黃父昌,要求他到泗城府報案,但黃父昌拒不報案,韋妻陸氏遂懷疑此案與黃父昌有關。但由於陸氏雙目失明,附近又無鄰居住戶,故本案一直未被告發,直到十二月九日,韋還的侄子韋召聽說此案,才報告內鄰亭保正羅福,羅福赴甘村查明屬實後,遂於十二月二十一日報告泗城府府衙。知府祖良范傳喚陸氏和黃父昌到案,黃父昌企圖編制謊言矇混過關,但經用刑,他最終供出案伙。雍正九年(1731年)正月十九日,捕役拘獲亞扳、老道、父留、布曉、亞輩、老代等六人到案,他們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泗城知府一面將已獲諸犯收監待擬,一面向上級衙門匯報案情。雍正九年九月三十日,雲桂總督會同廣西巡撫、提督共同寫題本稱:案犯共十六人,已獲盜首並伙盜共七人,尚有陶亞保等九名未獲,並請求俟至案犯全部抓獲後,依謀財害命律從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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