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月將告武三思案,此案發生於唐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韋月將告武三思案
- 發生年代:唐代
- 涉及人物:武三思
- 出處:《通鑑》《舊唐書》《新唐書》
案件詳情
中宗神龍二年四月,京兆人韋月將上書告武三思“潛通宮掖,必為逆亂。”中宗覽書大怒,命斬其首。宰相宋璋(中書侍郎)認為不經審理,便處極刑,不合於法,堅持應將韋月將交付法司審理。中宗不許。宋說:“必欲斬月將,請先斬臣!淨然,臣終不敢奉詔。”中宗怒氣稍解。御史大夫蘇瑞、給事中徐堅、大理卿尹思貞等又奏稱:夏季行誅戮,有違時令,唐律規定:“立春後秋分前不決死刑。”故大臣以此爭之。於是中宗免其死,命人決杖一頓,流放嶺南,但剛過秋分一日,天才破曉,廣州都督周仁軌便迎合上意將韋月將斬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