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
國民經濟和
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全市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
(二)負責監測
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巨觀經濟運行、總量平衡和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調節經濟運行,提出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
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三)研究分析全市全社會資金平衡和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等問題。研究全市財政、金融產業與發展規劃、產業和區域政策協調發展並提出相關建議。提出全市直接融資的政策建議,協調推進建設項目融資工作。承擔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轉報工作。組織擬訂全市促進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創業投資和
產業投資基金發展與制度建設。統籌推進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四)承擔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協調推進全市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五)負責全市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目錄和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組織編制和下達市本級政府投資計畫。銜接申請中央、省、鄭州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市本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項目。審批政府投資項目和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初步設計和概算。組織實施政府投資項目後評價。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擬訂並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提出利用全市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參與市重點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資金籌措、擔保,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全市
工程諮詢業發展。
(六)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市構建現代產業體系、現代城鎮體系、自主創新體系的目標、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協調農村經濟和生態保護與建設相關發展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等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規劃、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擬訂產業集聚區、服務業園區、專業園區的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綜合協調產業集聚區、服務業園區、專業園區發展工作;統籌推進高技術產業、產業技術進步的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問題;統籌信息化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
(七)推進落實國家區域協調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配合實施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統籌推進區域合作和對口支援工作。協調推進區域經濟發展工作,組織擬訂實施相關政策。落實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工作。
(八)監測研判市場及外貿形勢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相關工作;提出全市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調控意見並協調落實;擬訂糧食、棉花、食用油等市級儲備的規劃和總量計畫。
(九)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全市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擬訂人口發展和應對老齡化規劃、政策;參與擬訂全市衛生健康、教育、文化廣電和旅遊、文物、體育、人力資源、民政、殘疾人等發展政策;統籌推進
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和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相關問題。
(十)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能源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等工作。綜合協調環保產業發展、清潔生產促進和生態保護補償機制落實有關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推進節能審查、節能監察工作。
(十一)負責重點項目建設管理和協調服務工作。研究制定年度重點項目選擇指導目錄,組織年度省、鄭州及鞏義市重點項目儲備、遴選工作;負責組織重點項目建設的協調推進工作及督查考核評價。
(十二)牽頭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
(十三)組織擬訂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規劃,推動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及相關體制改革。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組織開展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四)負責市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監管體系建設、監督日常工作,牽頭規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
(十五)擬訂全市能源發展規劃、政策和年度計畫;負責對全市煤炭、電力、成品油、天然氣、煤層氣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規劃建設管理;提出發展新能源和能源行業節能的政策措施;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十六)貫徹執行上級價格政策和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和執行價格改革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年度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及價格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價格監測、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配合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重要商品儲備、
價格調節基金制度,完善調控價格的巨觀經濟手段;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制定和調整相關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和
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涉案物價格評估、鑑定工作;建立商品和服務價格成本調查和
成本監審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組織價格聽證。
(十七)統籌協調全市生態建設發展,負責擬訂生態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處理生態建設工作中的相關問題。
(十八)編制軌道交通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開展軌道交通發展重大問題研究,組織軌道交通建設項目的工程設計、施工和管理工作。
(十九)貫徹執行國家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的法律法規;擬訂全市糧食流通和
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
(二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市糧食和物資儲備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全市糧食儲備體系建設;提出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標準建議,承擔糧棉糖市場監測預警責任,指導協調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指導全市軍糧供應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糧食和物資儲備系統國家安全工作。
(二十一)研究提出全市戰略和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儲備品種目錄的建議;根據全市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組織實施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
(二十二)負責全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監督檢查工作。貫徹落實糧食和物資儲備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市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物資儲備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對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和社會糧食流通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對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負責儲備糧庫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打擊糧油商品生產經營中的假冒偽劣行為。
(二十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儲備糧油、棉花和食糖儲存規模、品種、總體布局及收購、銷售計畫,提出動用儲備糧油、棉花和食糖的建議;按照有關規定審批儲備糧油輪換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十四)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負責全市糧食收購資格認定、核查、管理以及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工作。負責糧油產業、糧油基礎設施建設統計及糧油信息監測工作。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組織糧食質量調查、品質測報、安全監測、質量會檢和糧食質量信息發布,擬訂糧食儲存、運輸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開展糧食流通對外合作與交流。擬訂全市糧食產業經濟發展有關規劃和技術規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糧食和物資收儲供應安全保障、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糧油加工行業指導和質量、計量、標準管理工作。
(二十五)根據全市糧食和物資儲備總體發展規劃,統一負責相關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負責政策性糧食儲存、流通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承擔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負責糧食和物資儲備應急體系建設及應急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負責糧食和物資儲備有關科技創新、技術改造、信息化建設等工作。
(二十六)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
(二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鞏義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趙靜波
鞏義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吳建鵬
鞏義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 、副主任:張新軍
鞏義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趙彥軍、董景陽
鞏義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科員:楊亞力、任玲玲、劉建峰、王予興、曹穎暉
鞏義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總經濟師:梁耐芳
鞏義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體改辦主任:趙會玲
鞏義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點項目辦主任:丁鵬峰
鞏義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建投公司副經理:張雲麗
鞏義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新城辦主任:榮明丹
鞏義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點辦副主任:李曉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