鞏盛昌

鞏盛昌,男,1956年9月生,漢族,山東桓台人,大學學歷,1974年12月參加工作,1977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山東省日照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2019年9月,中共山東省紀委、山東省監委對日照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鞏盛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鞏盛昌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山東桓台
  • 出生日期:195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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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曾任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政治處書記員、助理檢察員、政治部組宣室副主任、檢察員、宣傳處處長、政治部副主任等職。
2005年12月任日照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
2006年01月任日照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副檢察長、代檢察長,
2006年03月任日照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2017年03月退休。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9年6月20日,據山東省紀委監委訊息:日照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鞏盛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19年9月,中共山東省紀委、山東省監委對日照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鞏盛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鞏盛昌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配偶不實際工作而領取薪酬,為親屬購買房產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司法活動;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個人決定將單位公款出借給其他單位進行營利活動,謀取個人利益,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利用原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
鞏盛昌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挪用公款、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山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鞏盛昌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相應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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