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鹽政管理辦公室是鞍山市人民政府主管鹽業工作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鞍山市鹽政管理辦公室
- 性質:政府機構
鞍山市鹽政管理辦公室是鞍山市人民政府主管鹽業工作的政府機構。
鞍山市鹽政管理辦公室是鞍山市人民政府主管鹽業工作的政府機構。單位簡介鞍山市鹽政管理辦公室是鞍山市的鹽業主管機構,負責本轄區的鹽業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工作工作。隸屬於鞍山市經濟委員會。鞍山市鹽業公司隸屬於鞍山市經濟...
鞍山市鹽業管理辦公室是鞍山市的鹽業主管機構,負責本轄區的鹽業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工作工作。隸屬於市經濟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及省鹽業法規。國務院《鹽業管理條例》、《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食鹽專營辦法》和《遼寧省鹽業管理條例》、《本溪市鹽業管理條例》及法律法規...
可以在接到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鹽業主管部門申請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複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履行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鞍山市鹽政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工作職責、 負責經濟運行、減輕企業負擔、冶金行業管理等工作。分管工業經濟運行處(鹽業辦、減負辦)、電力交通處、冶金處、鹽政管理辦公室、煤炭管理辦公室、地方鐵路管理處。姓名、李媛媛 職務、紀檢組長、黨組成員 工作職責、 負責黨風廉政建設、行風、政風、軟環境建設、行政效能監察、執法監察等工作。分管綜合法規處...
台安縣鹽政管理辦公室是台安縣人民政府的鹽業主管機構,負責本轄區的鹽業行業管理和鹽政執法工作,副科級建制事業單位,隸屬於鞍山市台安縣經濟局。主要職責:1、宣傳、貫徹《鹽業管理條例》及其他法規規章,並對其施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2、制止和糾正違法行為,依法對違反法規規章的單位或個人進行處罰,或向有關部門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