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
1、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縣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制定和完善各種政策、措施、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
2、領導區政府各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的工作,改變或撤銷其不適當的決定;
3、是編制和執行全區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本級財政預、決算;
4、是領導和管理全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工作;
5、是依照有關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行政工作人員;
6、是向鞍山市人民政府提請報批政府各部門和街道辦事處的設定及區域劃分;
7、辦理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的涉及縣政府工作的議案、提案、建議、批評和意見;
8、完成縣委賦予的工作任務;
9、完成鞍山市人民政府賦予的工作任務
鞍山市鐵東區人民政府地圖
行政劃區